243米缸(2/2)
「十月27號下午四點,你離開家,開車去了談固小區;而後你換上了一身女人的衣服,打車趕去了靜安胡同,晚上九點作案殺了范振業,晚上十一點再次返回談固小區,第二天早上開車返回了家。」
王子嘉的臉色變得愈發難看:「這都是你的猜測,不是事實。」
「這張照片,是你坐電梯下車庫的照片;這一張,是你的車開到談固小區的照片;你的行蹤已經完全被我們警方摸透了,你再狡辯也沒用。」韓彬厲聲道。
王子嘉瞥了韓彬一眼,又低下了頭,沉吟了良久後:「對不起,我是撒謊了,我那天的確不在家,我開車去了談固小區,但僅此而已,我沒去過靜安胡同。」
「從來沒去過?」韓彬反問。
「是的,從來沒去過。」王子嘉篤定道。
韓彬笑了笑:「不要太自信,過度自信叫做自負。」
「我說的是事實,我沒去過,你讓我怎麼承認。」王子嘉抬起頭來,目光望著對面的韓彬。
「我們真的在現場,發現了你的指紋。」韓彬正色道。
王子嘉嘴角微微上揚。
「我沒詐你,是真的發現了你的指紋。」韓彬重複道。
「不可能!」王子嘉每個字都咬的很清楚。
「匕首上很乾淨,作案後,你應該擦過匕首上的指紋,但不代表你沒摸過其他東西。」韓彬道。
王子嘉咽了咽口水:「什麼東西。」
「你將血衣和匕首藏在樓頂,用掛鎖將樓頂的門鎖住,鎖子上留下了你的指紋。」韓彬又拿出一張照片,放到了審訊椅上:
「這說明,你不光去過靜安胡同,還將血衣和匕首鎖在了樓頂,除了你之外,其他人根本接觸不到。」
王子嘉額頭布滿了汗水,嘀咕道:「我是冤枉的。」
「鎖子上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我不知道,我是冤枉的。」
「如果僅僅是發現了你的指紋,你說自己是冤枉的,或許警方還會相信,但你從第一次做筆錄開始就謊話連篇。」韓彬面色凝重,語氣越發嚴厲:
「你偽造不在場證明,十月27號的行蹤與兇手吻合;明明買過作案衣物,還說自己沒見過;你口口聲聲說沒去過現場,藏匿兇器的地方卻發現了你的指紋;這些證據加起來足夠定你的罪。」
王子嘉緩緩的閉上了眼睛,一滴眼淚順著眼角滑落。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韓彬告誡道。
王子嘉沉默了片刻,緩緩的睜開眼睛:「我是冤枉的。」
「即便你不認罪,沒有口供,只要證據充分,一樣會被判處有罪;不但失去了從輕處罰的機會,還會加重量刑。」韓彬警告。
王子嘉瞥了韓彬一眼,聳了聳肩膀:「對我來說,只有自由和坐牢的區別,至於坐多久我不在乎。」
趙明湊了過來,小聲提醒道:「彬哥,他喜歡男人,去了牢里,你懂得……」
韓彬皺了皺眉,這就像將一個老鼠扔進米缸里一樣,雖然不能自由的找食物,但總歸是餓不著。
換位思考,如果把自己關進女子監獄,似乎也沒那麼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