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人生為己(2/2)
曾平點上一根香菸:「聯繫上陶壯了嗎?」
「聯繫上了。」
「那你們還不去做筆錄。」
「我跟他說了,讓他來這邊做筆錄。」
「你倆可別犯懶,耽誤了案子調查。」曾平提醒道。
有些警員為了圖省事,都是將涉案人員叫到警局做筆錄,因為不是強制性的,有的涉案人員磨磨蹭蹭,遲遲不肯去警局做筆錄,案子的進度也被拖延了。
曾平在警局干久了,什麼事都見過,最看不得這種做派,如果是雞毛蒜皮的小案也就罷了,如果是重大案件耽誤了破案進度,很可能導致證據缺失,案件無法偵破。
韓彬瞅了一眼手錶:「您放心,半小時之內陶壯肯定到。」
曾平也沒再多問,他對韓彬和李輝還是比較放心的。
既然韓彬和李輝在這,做筆錄的人手也就夠了,曾平就把田麗派出去,跟趙明一起查周圍的監控。
韓彬拿出一盒煙,分給了曾平和李輝,三人站在院子裡一遍抽菸、一遍說話。
4號樓3單元301室的窗戶旁,不時的有人影閃動。
曾平笑了笑:「瞧瞧,咱們盯著人家,人家也盯著咱們呢。」
……
十幾分鐘後,一個中年男子急匆匆的走進青園小區,一邊走、一邊拿出手機撥打電話。
「叮鈴鈴……」
韓彬的手機響了,拿起手機一瞅,是陶壯打來的電話。
韓彬掛斷手機,對著陶壯招了招手:「陶先生。」
「是我,是我。」中年男子氣喘吁吁的跑了過來。
「陶先生,來的挺快呀。」李輝笑道。
「配合警察同志工作,是我作為一個公民的義務,應該的。」陶壯抹了一把頭上的汗水,他平常不怎運動,這一路上緊趕慢趕,可把他給累壞了。
「上警車,我們給你做筆錄。」韓彬掐滅了香菸,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
「好。」陶壯應了一聲,動作卻有些猶豫,遲疑了一番後,才鑽進了警車裡。
進了警察,李輝打開執法記錄儀,照例詢問。
「姓名、性別、民族、年齡、籍貫……」
「陶壯、男性、回族、42歲、本地人……」
韓彬指著執法記錄儀:「陶壯,正式做筆錄前,我提醒你一句,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被錄下來,如果你撒謊、作偽證,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警察同志,沒那麼嚴重吧。」陶壯擠出一抹苦笑。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韓彬解釋了一下法律條文,反問:
「你說嚴重不嚴重?」
陶壯臉色微變,眉毛上揚、緊皺,眼皮也跟著上揚。
雖然持續時間極短,但還是被韓彬捕捉到了。
這種微表情代表著恐懼、害怕。
這說明他心虛,韓彬剛才的告誡,戳中了他的軟肋。
「警察同志,我不想做筆錄了。」陶壯說道。
「為什麼?」
「能把那個關了再說嘛,看到那東西,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說了。」陶壯指著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是為了保證筆錄的真實性,你就大膽的說,只要你說的是實情,不需要擔心。」韓彬道。
「我真不知道說什麼?」
「我問你答,對著鏡頭說,明白嗎?」
「明白。」
「昨晚,王德利去你家喝酒了嗎?」
陶壯猶豫了一下,瞅了瞅執法記錄儀,咬牙道:
「沒有。」
人生為己,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