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章 意外(2/2)
韓彬立刻帶人下樓,果然發現市公安局門口站著一名中年男子,容貌和宋佳鵬有幾分相似,正是七年前金店搶劫案的嫌犯B宋英發。
隔著老遠,宋英發就喊道,「警察同志,我叫宋英發,我要自首。」
韓彬沒想到會是以這種方式見到宋英發。
說實話,這種感覺並不好受。
見慣了那些窮凶極惡、誓死抵賴的嫌犯,面對這種主動自首的嫌犯有些不習慣。
「我叫韓彬,是403專案的副組長,也是我在負責調查你的情況。」
「韓組長您好,七年前我參與了兩起金店搶劫案,我要向您自首,希望政府能給予寬大處理。」
「鑑於你的主動自首行為,警方會為你爭取一定的減刑政策。」
說話間,兩名警員上前銬住了宋英發。
宋英發晃了晃手銬,「哎,終究還是戴上了,也沒我想的那麼沉。」
得知宋英發主動自首,丁錫峰也趕了過來,仔細打量了宋英發一番,頗有幾分五味雜陳的意味。
丁錫峰將韓彬叫到一旁,「什麼情況,他怎麼突然來自首了?」
韓彬摸了摸下巴,「我感覺應該和宋佳鵬有關係。」
丁錫峰道,「宋佳鵬犯得是包庇罪,就算宋英發主動自首,也不能抵消他的罪名,不值當吧。」
韓彬沉思了片刻,「我覺得宋英發真正害怕的不是警方,也不是法律。」
丁錫峰辦案經驗豐富,立刻明白了韓彬的意思,「這樣看來,他和警方有共同的目標,可以談。」
……
市公安局,第四審訊室。
韓彬依舊靠在審訊桌旁,但是坐在審訊椅上的人已經變了,韓彬笑道,「怎麼樣,椅子不涼吧。」
宋英發被問的有些懵,沒明白什麼意思。
「你打電話的時候,我就在這間屋子裡審訊宋佳鵬。」
宋英發輕嘆了一聲,「佳鵬是個好孩子,當年我犯案時他還小,很多事情並不清楚,希望韓隊長不要為難他。」
「看的出來,他對你感情很深,很尊重你這個父親。」
「哎……是我沒本事,給兒子做了一個不好的榜樣,讓您見笑了。」
「每個人的起點不一樣,選擇的生活方式也不同,談不上見笑。」
「您說得對,如果不是被逼到了一定的份上,我也不會選擇走這條路,不管您信不信,我本性並不壞。」
「七年前,你為何要搶劫金店?」
「過去了太久,原因我記不住了。」
「那可不行,當年的受害人還指望能追回被搶的贓物,你怎麼處理的?」
「花掉了。」
「怎麼花的?」
「我逃了七年,也是需要生活費的,錢早就花完了。」
「你外逃這七年一樣可以打工掙錢。」
「不管您信不信,那些錢真的被我花掉了,找不回來了,不管法院怎麼判,我都認了。」
韓彬意味深長道,「可是據我了解,你搶劫金店後,不到兩年的時間,你兒子就蓋起了新房,當年娶媳婦的外債也還清了。」
「那是我兒子有本事。」
「我還以為是你在幫他。」
「我沒有。我自顧不暇,哪裡顧得上他。慶幸,我兒子像他媽,不像我。」宋英發話鋒一轉,換了一個話題,「韓隊長,我是來自首的,贓款肯定是找不回來了,但是,我願意協助警方查案,抓到跟我當年一起作案的同夥,也就是403金店搶劫案的嫌疑人。」
宋英發的話還有另一層意思,都已經過了七年,贓款肯定要不回來了,要麼花了,要麼洗白了,該怎麼判刑我認了,警方就不要再浪費時間了。跟無法找回的贓款比,抓住另一名嫌犯更重要。
韓彬明白他的意思,追查另一名嫌犯的確更重要,因為誰也不敢保證,對方是否會再犯案。但是主動權應該是掌握在警方手裡,而不是宋英發。
「另一名嫌犯是誰?」
「說之前,我想請您答應我三個要求。」
韓彬一挑眉,宋英發開始提要求了。
「你說說看。」
「第一,我希望能放了我兒子和兒媳,這件事跟他們沒有關係,他們都是被我脅迫的,希望能對他們從輕處理。
第二,我想見見我的孫子,我很想他們,我大孫子兩歲的時候,我就離開了。那時候我小孫子出生沒多久,我還沒見過他幾面,我很想親眼見見他們。只要能讓我見他們,哪怕判死刑,我也認了。
第三,不要再追查贓款了,真的都已經被我花光了。如果你們能同意這三條,我可以告訴你們另一名嫌犯的身份。」
韓彬道,「如果我不同意呢?」
「韓隊長,我說的這些並不過分,我只是請求,沒有任何威脅您的意思,我主動來自首,已經證明了我的誠意,也希望警方能幫我爭取一些有利的政策。」
「我們會儘量幫你爭取一些減刑政策,但不會給你任何承諾,更不會答應你的無理要求。至於你主動自首的原因,咱們雙方都心知肚明,你比警方更期待、更迫切抓到另一名嫌犯。」韓彬點了一根煙,遞給了宋英發,
「我這個人很好說話,但也不喜歡被人威脅,只要你拿出誠意,真心的配合警方調查,該幫你爭取的政策,都會儘量幫你爭取。
先付出、才能有回報,先索取好處、那叫勒索,在我這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