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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衝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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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削小伙兒面對和他差不多高、卻比他粗一圈的魁梧大姐侃侃而談:

「我沒說我沒有責任啊!我到站了都沒下車,就是為了說清楚。不過,我有責任,你也有,你在地鐵上擋了門口,而且你抓包沒抓牢!所以,要說賠人家的古董,不應該只是我一個人賠!你也得出錢。」

這話,還博得了幾個圍觀者的頻頻點頭。

吳奪此時已經看明白了幾塊瓷片。雖然不能近看,但是瓷片摔碎,從斷岔看胎比較方便。若是乾隆官窯,胎不可能這麼粗,也不可能這麼薄。

所以,這個碰瓷局,老大爺和瘦削小伙兒是一夥兒的。

從實際情況來看,第一次「交接」皮包的時候,本就是設計好不出問題的。

出問題落地的話,太明顯,也不太容易得手;即便得手了,鬧起來也罷,報警也罷,還都不容易占理。

這個碰瓷局的後續設置,確實更周密一些。這老大爺還挺專業,故意選在省博地鐵站上車,說剛讓省博專家鑑定完。

「我為什麼要賠?不是你撞我,根本不可能摔了。」魁梧大姐不認。

接著就是相互指責。

漸漸的,老大爺開始支持瘦削小伙兒,認為兩個人都應該賠償。

又一站快到了,瘦削小伙兒以不想離上一站太遠為由,提出下地鐵解決,別在車上讓人看笑話。

老大爺沒表態,但是魁梧大姐死活不同意。

她倒是粗中有細,從接包的小心勁兒也能看出來。此時老大爺和小伙兒口徑一致,若是下地鐵,萬一出了什麼岔子呢?

還不如在地鐵上。

繼續相互爭執。

這個過程中,老大爺提出了報警,說這樣都省心了。

瘦削小伙兒一聽,立即接口說他就是學法律的,這種事兒,警方只能調解,若是調解不了,還是得打官司。不過他又說,報警是對的,因為警方備案身份信息之後,誰都跑不了,打官司也方便。

老大爺連連點頭。

這時候,成了兩人同意報警打官司,便一起看向魁梧大姐。

「阿······大姐,我說啥你也覺得不對,那就報警,就打官司,判成啥樣是啥樣,判怎麼賠就怎麼賠,可以了吧?」瘦削小伙兒一本正經地開口。

吳奪心說,好傢夥,這特麼還像模像樣的!

吳奪還真就不信了!若是魁梧大姐同意打官司,他倆還能堅持?這個「大清乾隆年制」粉彩梅瓶,可以進行司法鑑定,一件仿品能值幾個錢?

正所謂站著說話不腰疼。

誰願意打官司呢?這種官司,拖來拖去很長時間,耽誤自己的正事兒不說,而且非常煩人非常鬧心。

老大爺和小伙兒打的正是這種心理戰。

在魁梧大姐猶疑之際,老大爺又開口了,「雖然你倆都得賠,但是小伙子你得多賠,而且人家這位女同志是幫我忙來著,她要賠的部分,我也得少要!」

這是劃重點了。

於是魁梧大姐遲疑著問道,「大爺,到底想怎麼個賠法兒?」

又是一番相互爭執。

而到了最後,確定魁梧大姐的賠償金額是兩千塊,而瘦削小伙兒賠償兩萬塊。

同時,碎瓷片歸瘦削小伙兒所有他們肯定不會把證據落到別人手裡。

吳奪心下嘆氣,不說別的,一件乾隆官窯粉彩梅瓶,怎麼可能兩萬兩千塊就搞定了?

但是魁梧大姐不懂,更重要的是已經被繞進去了。特別是兩千比兩萬,好像她賺了多大便宜似的。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看別人的事兒,總覺得怎麼會這麼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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