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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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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共進行120分鐘,玩家總數為108人。」

「當120分鐘遊戲結束後,玩家手裡沒有至少1塊無限金幣,則所有積分清零,淘汰出局。」

「出局的玩家不會死亡,但需償還1000萬積分給無限集團。如果玩家在遊戲裡發生任何意外,則由玩家的親戚朋友償還,無限集團會進行追債。」

范宛看著手裡的設備,整理了一下規則,原來設備裡面的一千積分是無限集團借的,用來購買那塊競拍的金幣,一共有120分鐘的時間,如果最後連一塊金幣都買不到,即為淘汰出局,而積分清零,自己就必須掏錢償還無限集團那1000萬的積分,還不了,還得親戚朋友幫還。

「我一個窮送外賣的,辛辛苦苦就攢了幾千積分,全部身家加起來都沒有一千萬積分啊,怎麼還?」范宛摸了摸額頭,似乎重點有點跑偏。

小哥無所謂地點了根煙:「怕什麼,反正是借的,把無限集團搞死就不用還了。」

范宛被小哥逗笑了,拍了下手:「對啊,再把我的淘多多搶回來,一千萬算什麼。」

氛圍還算輕鬆,兩人說著笑,范宛忽然咦了一聲,覺得有些奇怪。

「這遊戲給每個玩家借出一千萬購買那塊無限金幣,但沒說購買金幣有什麼用啊。」范宛有些不解地問道。

小哥想了想,答道:「這只是第一個階段的遊戲,很有可能第二個階段的遊戲需要用到這個金幣,但目前沒有說下一個遊戲是什麼,一點信息也沒有。」

范宛點點頭:「沒有下一步的信息,只說了少於一塊金幣淘汰,但沒說怎麼算贏,是金幣多者算贏嗎,不確定。」

「也有可能這一輪遊戲只是為了淘汰一批人而已,不是為了怎麼贏。」小哥道。

范宛皺起眉毛,還是有些想不通,他分析道:「購買金幣是拍賣的形式,也就是價高者得,同價的話先出價者得,那如果一開始就立即報價,直接出價1000萬積分,那穩拿一塊金幣啊,因為每個人的積分是一樣的,不可能有人出價高於1000萬,拼手速就行了,那就必定不會被淘汰。」

然而范宛也知道,這並不是最優解。

遊戲不可能設計沒有勝負的機制,因為毫無意義,所以只為求不被淘汰,肯定不行。

小哥大概也是這個意思,他回道:「雖然不知道下一個階段是什麼遊戲,這個金幣有什麼價值,但肯定是越多越好,如何用1000萬積分獲得更多的金幣,才是考驗玩家水平的地方。」

范宛又想起什麼,說道:「現在玩家一共有108人,每分鐘拍賣一塊金幣,一共120分鐘,就是一共有120枚金幣,那如果我們一開始不參與拍賣,等前面那些出高價的人先買,最後等他們手裡都有金幣而且沒多少錢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用較低的價格拍下後面的金幣。」

發現自己說得有點繞,范宛又道:「我隨便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前面的106個人,用高額積分例如800萬一個購買下金幣,那麼他們手裡就只剩下很少可能200萬左右積分,而金幣還有14塊,然後我們每次出價300萬左右,比他們手裡剩餘的200萬高,就可以拍一塊,這樣我和你每人都可以拍到3至4枚,就很划算。」

但是小哥卻提醒說:「你能想到這個,這些都是高手,應該也不至於想不到。」

范宛咂咂嘴,想想也是,他估計低估了遊戲的難度,雖然從前沒有參加過類似的拍賣會,連炒股都不會,但他仍然知道,這種局面從來都是瞬息萬變,不可能有人可以全盤掌握。

他只好回道:「確實,那就先看看報價大屏幕的情況,假如一開始沒人買,我們隨便報個100萬,看看能不能撿漏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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