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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浩初提筆又寫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飯桌上向他自我介紹過的姨太太們。唐立明一邊驚異於兒子的記憶力,一邊莫名有點吃醋,「為什麼不寫爹爹的名字啊?」

唐浩初放下筆,「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唐立明的確沒跟兒子說自己的名字,愧疚之餘,不甘心的又問:「你娘沒有說嗎?」

唐浩初想了想,搖搖頭,「娘親日日想你,一說起你,就要傷心的。」

唐立明頓時沉默了。雖然有大男子主義病,但他對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諾要給安婉重辦一場風光的婚禮,要給她幸福優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遠的遺憾。

容顏總會變老,感情總會褪色,愧疚和遺憾卻會歷久彌新。所幸這些遺憾還能補償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寫了幾個姨太太名字的紙丟到一邊,重新拿了一張紙,讓兒子又寫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邊寫上『唐立明』。

他本來想把自己名字的具體寫法親自寫給兒子看,又覺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

父子倆的名字被寫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覺得十分滿意。再看兒子那么小就能寫那麼好的字,簡直更滿意了。

無論達官貴族還是普通百姓,都會本能地尊崇有學問的人,唐立明自然也不例外。唐立明是土匪出身,身手好,槍法准,功夫高,而且在行軍打仗上有種野獸般天生的敏銳和直覺,這讓他幸運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蠻粗俗沒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過敗仗的人的攻擊方向,其它幾個州的大帥也會暗諷他胸無點墨,讓他很是窩火。但如今不一樣了,他有個聰明的兒子,哪怕他不需要兒子將來有什麼成就也能護他一生無憂,但孩子才華出眾,臉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覺得有幹勁兒,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氣壯。

於是唐立明覺得懷裡的兒子越看越喜歡,愛聽誇獎的唐浩初也越發覺得這個爹還不錯,——這一大一小相處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邊親自來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開的門邊聽了一會裡面的聲音,又無聲無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後沒回自己房間,而是拐去了給唐浩初準備的房間,親自檢查一遍還有沒有什麼疏漏。先是讓人給加了層更暖更輕薄的毯子,又覺得地龍燒得太乾燥,怕小孩子皮膚太嫩會幹裂起皮,讓人把自己專門托人從西洋買的加濕器拿過來,走之前還再次跟下人囑咐了一遍,說不管少爺要什麼都第一時間給準備好。

待回了房,貼身僕人忍不住低聲問:「太太,又不是您的親生孩子,您表面上裝裝樣子就好,何必這麼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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