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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獸王

花雲對自己的地盤很執著,源於末世的特殊規定。如果是絕對屬於自己的地盤,你可以對進入你地盤的人生殺掠奪,當然前提是你夠強。

這個地盤不但是基地對基地之間,組織對組織,勢力對勢力,還細化到小隊對小隊,人對人。當然,勢力越小,被公認的地盤也越小。

比如,獵殺大隊的地盤是一棟樓,在那棟樓裡面,只要承擔得起後果,她花雲想做什麼做什麼,誰都不能置喙。在自己地盤上才能放鬆一半神經,但在別人的地盤上,花雲完全會本能的繃起所有神經。

因此,董郎中再和花長念情真意切哪怕生死相交,花雲也會立即馬上想法子弄自己的所屬地儘快搬出去。

天蒙蒙亮,花雷跟著花雲出了門,看著前頭的的花雲背著個背簍,那裡面除了繩子就是一把藥錘。董郎中家那把二十斤重的大青石藥錘。

花雷低頭看著花雲的腳,怎麼那麼輕鬆呢,怎麼那麼愜意呢?跟沒背啥東西似的。大妹啊,你這麼強,哥壓力大呀,你知道不?

「咦?怎麼到這了?」

這不是老太婆家的後院牆嗎?自己走了十幾年了。

花雲示意他噤聲,沒從後門走,胳膊一抬上了牆,滑了進去。再出來,手裡掛了兩隻雞。牆裡面從始至終沒發出一絲動靜。

花雷:「…我去弄幾個腳印。」

花雲翻了個白眼,都分宗了,還裝黃鼠狼呢。

「走吧。」

花雷才回過神,忙跟上走了。

兩人只上山行,出來的早,路上沒行人。花雲隨手拿了一隻,抬起脖子拔了毛,一口咬上去,咕嘟咕嘟喝起來。

花雷有些憂鬱:「沒老太婆,你也喝呀?」

花雲放下雞:「習慣了。」

花雷憂傷了,這習慣能改不?

當然不,花雲晃了晃雞,不是自己的人性壓制著,早把肉也生吃了。

「喏,烤了吃。」

花雷接過去,尋被風的地方生火處理被吸乾了的雞。等他烤好了,花雲另一隻也吸了乾淨。把烤好的一隻遞過去,另一隻接過來再繼續。

兩隻雞,花雲吃了一隻半,那半隻逼著花雷吃乾淨,不然這孩子一定給家裡帶回去。

「咱往深處走一走,你帶著雞,會引來很多野物。」

花雷才不舍的全吃掉。

「大妹,深處危險,咱不能走太遠。抓幾隻野雞野兔就好。我昨晚想好了,到縣城當夥計,每月也能掙幾百錢呢。」

花雲看著他,這孩子是傻的嗎?一天抓一隻雞去賣,也比什麼夥計來錢的多呀?

「我知道。」

知不知道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一回事。

一路行進,見到什麼花雲小石子拋出,三隻野雞,兩隻野兔就掛到了花雷身上。

花雷眼睛亮閃閃:「大妹真厲害。咱回去吧,你看這林子越來越黑了,你聽聽,真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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