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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聽你姑姑瞎說。」聽到沈見夏的問題,肥姐終於開了口,「她逗你玩的。你是我生的,是我親兒子。」
說完,她瞪了姑姑一眼:「幹嗎跟小孩子說這種?不要亂講。」
得了老媽親口蓋章的答案,沈見夏惴惴不安的心總算穩定了下來。那時他還小,一直沒發現他媽臉上的表情有些尷尬。
大人們都以為孩子小不記事,總喜歡開一些混帳玩笑,卻不知道小孩子的心亮堂得很,什麼都懂。
不過玩笑歸玩笑,大人們也沒對沈見夏透露過什麼。雖然爸媽總是偏心哥哥一些,有時也不怎麼顧及他的感受,可並不是對他不好。所以,沈見夏一直沒有懷疑過自己不是親生的。
直到十二歲那年,小姨媽當著沈見夏的面,親口對外人說,沈見夏是撿來的孩子。
小姨媽是肥姐的親妹妹,不過姐妹倆關係並不好。沈見夏年紀小,比沈光宗足足小了八歲,所以家人只當他是孩子,很少把家裡以前的事情告訴他,他只能在零碎的隻言片語中拼湊出事情的經過。
原來,小姨媽生性好賭,還有暴力傾向,經常把姨夫揍得渾身是傷,導致婚姻破裂。肥姐一直不喜歡這個妹妹,覺得她人品不好。
沈見夏還沒出生的時候,有一回,小姨媽在城逢巷的棋牌室里賭輸了兩萬塊錢,賭得眼睛都紅了,整個人都喪失了理智。她輸了錢,急著翻盤,於是匆匆跑來附近的沈家,威脅肥姐拿出兩萬塊給她,否則她就找人把沈光宗綁了。
被親妹妹拿著寶貝兒子威脅,肥姐氣得要命。錢是給了,但姐妹倆的關係卻也從此惡化了。雖然沒有到撕破臉皮的地步,可一提到這個妹妹,肥姐總是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
肥姐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賭鬼都是沒有人性的」,然而父輩之間的過節並不會影響到孩子們的交往,再加上還有一個外婆在中間調和,兩家人本來就住得近,沈見夏和沈光宗還是經常跟小姨媽的女兒表姐葉清一起玩。
沈見夏十一二歲那會兒,大部分的同齡人都進入了容易悲春傷秋的青春期,伴隨著身體的發育,叛逆期也來勢洶洶。那一年剛剛患上中二病的沈見夏迷上了文學,經常把肥姐給他的午飯錢攢下來,每個月五號準時跑到報刊亭購買一本叫做《少年時》的雜誌,津津有味地讀著裡面的故事。
小說看得多了,沈見夏覺得自己也能寫,於是他開始動筆,構思起了屬於自己的第一個小故事。
時至今日,沈見夏早就忘記了自己寫的第一個故事的內容。他唯一記得的是那時《少年時》雜誌對於短篇小說的字數要求是3600字到4000字左右。那個年代網絡還沒有普及,家裡沒有電腦,沈見夏就把故事手寫到信箋紙上,他要寫滿七張信箋紙,才能大概夠3500字。
故事寫完之後,再把厚厚的稿紙對摺,塞進信封里,寫上雜誌編輯部的地址和郵編,貼上郵票,投進街邊墨綠色的的郵筒里,等待著它飛往它該去的地方。
沈見夏很幸運,郵寄到編輯部的第一個手寫稿件就收到了雜誌編輯寄回來的手寫信件。那篇幼稚到可笑的小故事雖然沒有獲得發表,編輯卻在信中耐心地指出了他的諸多不足,還給予了一些寫作上的指導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