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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天價分手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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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修搖了搖頭,「別的平台願意出500萬挖人,不是為了因為這個主播值500萬,而是他帶過去的流量值500萬。

「對於我們公司來說,這些流量本來是我們自己花錢花500萬買回來,然後分給這個主播。本來我們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現在如果再花500萬給主播,那就相當於花了1000萬。」

每個人都會高估自己的價值,低估平台、環境的作用。

這些主播看到外面願意給他500萬,就以為自己本身的價值就是500萬,並沒有認識到,他之所以值那麼多錢,是原來的平台賦予他的。

「那我們應該怎麼辦?」伊青飛問,「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這些人把我們的流量帶走吧?」

「對呀,我們現在的角色就相當於幫別人養老婆。」

「我們辛辛苦苦在外面打工賺錢,供女朋友讀完大學,負責她的學費和生活費,以為等她畢業後就能結婚,沒想到人家大學畢業後身價高了,看不起我們這些打工仔,轉頭去找了富二代。」

「還回頭踩我們一腳,說我們這些年耽誤她的青春,做高自己的人設。」

幾位管理人員越說越覺得自己可憐。

「你們別在這哭了。」洛修笑了笑,「這些離開的主播,有部分跟我們簽約了高額的違約金,讓法務出面處理就好了。」

「我們就等老闆你這句話。」

「既然她要去找富二代,那就先給一筆分手費再走。」

合同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只是之前老闆一直壓著,沒有動用法律去解決。

現在終於到了收網的時候了。

這些主播大多數法律意識淡泊,同時內心也總感覺品如集團這麼大一個公司,犯不著給自己這麼一個小平民挖坑。

他們看到十幾頁,密密麻麻寫滿字的合同,通常只是隨手簽約了,懶得仔細研究那些複雜的條款。

更何況他們也不是什麼法律專業的人士,除非簽合同的時候專門找個律師審查,否則也不容易發現這些條款裡面隱藏的陷阱。

更何況他們簽約的時候,大多數都只是遊戲玩得好,或者有某方面才能的待業人員,手上本身沒有幾個錢,也不怕被坑。

只要我足夠窮,就沒有人能夠騙到我的錢。

對他們來說,要錢沒有,爛命有一條。

現在簽個合同就能拿到高收入,自然顧不上合同裡面會有些什麼約束。

只不過他們自己也沒想到,他們一夜之間粉絲百萬,身價也飛速上升,成為了有錢人。

他們不再只是爛命一條,那麼他們的合同自然也就有了價值。

此時他們看到外面開更高的價錢挖人,早已經把合同的事情拋到腦後。

重生前,洛修也經常看到新聞傳出,某某知名主播被判罰天價違約金。

因此斗虎直播一開始就儘可能地跟這些主播簽下合同,為的就是防止他們日後被人挖走。

現在面臨的問題是,依然還有無數沒簽約的主播。

他們不受合同約束,隨時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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