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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謀得逞,比想像的還要簡單,宋寧竟然沒有懷疑,平日裡都細細打掃的房間怎麼會有蜱蟲出沒。一想到蜱蟲,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後面山上,在牛群身上扒拉下蜱蟲的樣子,為了能跟宋寧睡一張床,他也算是豁出去了。
不過,千萬不能被宋寧發現。
他竟如此卑劣。
第60章
後院, 宋寧跨著籃子, 邁進玉米地里。
玉米屬於一年生高大植物,一般分為春播跟夏播,經過施肥裁剪等精心培植後, 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後收成。只不過,宋寧來到這裡後, 就對種田頗有研究, 他試過在九月份秋播後, 發現玉米依舊長勢旺盛,收成良好。
從那之後,宋寧便選擇多季節分散播種,這樣每年只要想吃新鮮的玉米, 便能隨時能吃到。
宋寧這批玉米選的是糯玉米,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它的口感與甜玉米完全不同, 軟濡有嚼勁, 吃起來賊香, 但不甜。宋寧作為一名辣味美食家。做辣玉米,自然首選糯玉米。
他撥開高大的劍型長葉,目光鎖在淹沒在綠油油葉子之下的玉米棒上。可愛的玉米包藏在淺綠色的鞘狀包片裡, 只有黑褐色的穗須耷拉在外面。宋寧撫摸著穗須, 穗須質感微涼,細嫩,比一般的普通毛髮手感還不錯。
撫摸著穗須的手從上到下, 指腹按捏著包藏在包片裡的籽粒,他經驗豐富,不用掰開包葉便知曉哪一根玉米棒成熟了,哪根玉米棒好吃。
接著,他掰下數十個丟入到籃子裡。
從來採摘果實,都不止考慮他獨自一份。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每一棒都顆粒飽滿,切粒粒均勻,只有長著穗須的頂端有少許的空棒存在。
這一籃子大概有幾十斤重,他重新從高大的玉米地里出來時,泊樂已經玉樹臨風地站在那裡,不知已經站了多長時間。
宋寧說:「你怎麼不進來找我?」
泊樂靦腆一笑,說:「新換上的衣服,若是再髒了,你豈不是要再多洗一套。」
宋寧贊同地摸了摸泊樂的腦袋,說:「你說的對,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時候該學會做家務了。像洗衣服、洗碗、拖地這些都很簡單的,你一看就會。」
只不過洗碗這個得小心一些,泊樂別看還是個半大的少年,力氣可不小,如今都能不使用權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每次陪小傢伙練武,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氣才能勉強地避開揮到他面前的拳頭。
至於為啥不用劍,那不是廢話嘛,被劍削到了可不是小事。
現在,小狼崽長大了,不分擔下家務,可說不過去。
泊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