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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幕.明搶還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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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愛戀以與平日裡截然不同的態度打完電話,白歌忍不住感嘆了一聲。

女人果然都是天生的演員。

雖然現在已經接近十一點,但從城市規劃展覽館行竊之後歸來的白歌仍然留在愛戀的房間。

並沒有什麼令人臉紅心跳的五塊錢劇情,白歌僅僅是把偷來的東西交給愛戀,順便吃老霍做的晚飯罷了。

不過,愛戀在聽到了白歌複述的犯罪經過後,臉色似乎有點難看。

「......不愧是你,輕易地做到了其他怪盜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她如此評價白歌的行動,同時讓他稍微再等等,別急著回家。

這一等就是三個多小時,期間愛戀還和白歌又「鍛鍊」了一下,最後,就連手遊都沒東西玩的白歌,忍不住做起了作業。

然後愛戀也跟著開始寫作業。

兩個人就這麼共用一張桌子,並排坐著寫作業,總有種兩小無猜的錯覺是怎麼回事?

然而大部分時間,只有白歌在動。

每當他寫完一科作業,愛戀就很自然地拿走白歌的作業本,隨意掃一眼之後,就指出了白歌的好幾個錯誤。

可惡的鍊金人偶,寫這種記憶方面的題目完全就是作弊!

直到愛戀幫白歌「檢查」完兩科作業後,這位鍊金人偶終於拿起手機打了個電話。

「話說回來,『怪盜JOKER』是什麼奇怪的名字啦,聽起來感覺好遜。」

愛戀放下聯絡專用的手機,就吐槽了一句白歌的審美。

「這個,呃,當時不是一時興起留下了一張小丑牌嘛,而且你看,在電影裡,小丑和怪盜什麼的,不是還挺搭的嗎?」

正在寫數學作業的白歌抬頭辯解道,儘管他事後想想,也覺得這個稱號略顯中二了。

啊,中二這個形容詞源自大崩壞之前,據說是用來描繪處於妄想時期的青少年的詞語,白歌不太懂背後的故事,不過在諸夏東部的城市,這樣的舊時代的詞似乎很流行。

不過,正因為要引起注意,這樣喧譁的稱號反而意外不錯。

「所以,愛戀你讓我去偷那塊石頭,其實有兩層含義?」

白歌放下筆,邊思考邊說道。

「第一就是讓我鍛鍊身為【怪盜】的能力,第二點就是藉此引起警方的注意,而引起警方注意的同時,非法組織自然也會注意到我這個怪盜。」

愛戀特地提到只在內部通知這一點,反而是為了宣揚怪盜JOKER的名號。

試想一下,只在警方內部通知,遭到通緝的犯罪者,是官方丟出來的魚餌的可能性就大大減小了。

要想騙過敵人,首先就要騙過自己人。

至於非法組織如何獲取這些情報,白歌相信它們能在靜江待這麼多年,就算沒有安插的內鬼,也肯定有特別的情報收集手段。

嗯,當然,想靠這麼一次犯罪就讓非法組織相信白歌基本不可能就對了。

「還有第三個含義。」

愛戀瞥了一眼白歌尚未完成的數學作業,接著說道。

「你自己沒有感覺嗎?」

「感覺?什麼感覺?」

白歌不知道愛戀說的是什麼地方的感覺,他反正是毫無感覺。

「沒有覺得自己對能力的運用更勝一籌,對【怪盜】,對亞森·羅平的理解更加深入了嗎?」

愛戀挑了挑眉毛。

「好像沒什麼反應......應該有什麼感覺嗎?」

白歌毫無知覺地反問。

「奇怪......大概是偷的東西實在沒什麼價值的緣故?」

愛戀若有所思般喃喃自語道,手指上的筆不自覺地轉了一圈。

輕輕放下筆,她頗為認真地接著說道。

「你也知道,升格者進一步掌握自己超凡能力的方式就是提高襲名程度,至於如何提高,目前大部分升格者總結出來的,就是與歷史殘片的命運高度重合,包括但不限於模仿歷史人物的舉動,完成他們的夙願或者乾脆重新再現一次他們的生平事跡。」

「因此,有人繼承了霸王的命運,便試圖去成就偉業,有人繼承了詩人的名字,就會去締造詩篇,而假如繼承犯罪者的歷史,犯罪自然就是最好的襲名方式。」

「用你的例子來說,亞森·羅平是一個盜賊,那麼當你實施怪盜行為的時候,理論上就能提高一定的襲名程度,當然,是多還是少說不定,但總歸是能提高的。」

「我讓你去偷東西,就是為了這個,只不過......」

她又看了一眼白歌,帶著某種恨鐵不成鋼的語調。

「你怎麼就一點感覺都沒有呢?」

「......可能是我半路動手,已經從偷竊變成了明搶?」

白歌倒是沒多大的感慨,他覺得【千面人】和【偷竊】的能力已經足夠應付如今的行動,並不奢望什麼花里胡哨的超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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