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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幕.合同不能亂簽,飯也不能亂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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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讓我放這個心嗎?

白歌一時語塞。

他又翻了翻合同。

嗯,除了最後簽名那裡寫著的遺書的字樣,以及對工作危險性那令人害怕的詳細描述之外,這份合同對乙方,也就是白歌而言確實很不錯。

每個月八千的基礎工資,加上各種補貼,與公務員接軌的五險一金,每年還能漲不少,只要忽略死亡的可能性的話,絕對是一份好差事......怎麼可能忽略啦!

白歌本想再說幾句,但又回憶起了愛戀昨天說過的話。

算了,反正簽不簽,自己估計都不可能再回到原本那平靜的生活之中了。

簽了至少還能賺點工資。

他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將其交還給范哲。

范哲認真檢查了一下,才從那皺巴巴的公文包里掏出紅色的公章,蓋上後將其中一份合同遞給白歌。

「從今天起,我們就是同志了。」

這話怎麼有點兒耳熟?

白歌剛把合同收進包里,就看到范哲站起身。

「時間差不多了,我去接思思放學,先走一步了啊。」

他看看牆上的鐘,對愛戀和廚房裡的老霍說道。

「慢走,不送了。」

老霍探了個腦袋。

「思思?」

這又是哪位,靜江深淵遺物事務司的第四位成員嗎?

「等......」

見到白歌一臉疑惑的模樣,愛戀立刻出聲,想要制止他的發言,但為時已晚。

范哲聽到白歌的詢問,蔚藍的雙眼立刻亮了起來。

他迅速湊到白歌旁邊,從公文包里掏出了一張照片遞到白歌面前。

「看,這就是思思,我家的女兒,可愛吧。」

照片裡,是一個有些壯實的女孩,大概三四歲左右,她手裡,是折斷的玩具。

要說可愛,那三四歲的小孩子的確是可以用這個詞來形容。

但這孩子,怎麼說呢,白歌覺得,比起可愛,大概......用彪悍這個詞更恰當?

那犀利的眼神,那緊繃的肌肉,那蔑視一切的表情。

這孩子,說不定以後能成為偶像呢!

一拳打死一頭牛的那種。

「是、是挺可愛的。」

白歌擠出一絲笑容,答道。

「對吧,我家思思簡直天下第一可愛,從小吃可愛長大的,如果可愛也有化身的話,那麼肯定是我家女兒沒錯了!」

范哲好像一提到自家女兒,就有點狂熱的模樣,又揪著白歌說了好一陣子,才在愛戀的提醒下匆匆離開。

「......深淵遺物事務司的人,都很有,呃,特點。」

白歌點評道。

「除了范哲,還有兩個同事,不過他們今天去調查了,過兩天開會的時候帶你認識。」

愛戀玩弄著自己的發梢,對白歌說道。

等等......

該不會今天那位穿旗袍的傢伙,也是自己的「同志」吧?

白歌背後起了一堆雞皮疙瘩。

正好這時候,老霍從廚房端上了菜。

「......既然這樣,那我就先告辭......」

白歌覺得自己好像不太適合打擾兩人吃飯,收拾書包就準備起身離開。

「來都來了,一起吃飯吧。」

老霍招呼道。

「嗯,待會兒我還有事要你幫忙,先別走了。」

愛戀也說著。

「幫忙?」

比起飯菜的香味,白歌更多嗅到的是不詳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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