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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說陳三那邊會不會答應,就說法律就已經規定了男人不能和剛生產的女人和離,所以……

「這些我知道。」李三姐道,「但是不管容不容易,我都會和陳三和離。」

李三叔和李三娘也表示會支持李三姐的任何決定,不管有多艱難,他們都會讓陳三寫和離書。當然,為了不讓衙門阻撓,他們會在一月之後再提出申請,到時候如果陳三不寫,他們就去衙門申訴。

此時距離李三姐生產已經過了一周,還有三周,他們就可以提出申請了。這三周里,李三姐他們就決定準備好申訴的材料,其中就包括和離申請書。

魏拾遺支持李三姐他們的決定,便幫李三姐他們看內容。幸好這段時間他已經學了不少,這封申請書他也看得懂。

申請書上寫得大多是陳家對李三姐的不好,以及李三姐在陳家幹了許多的活等,其中著重寫了陳三要孩子不要她,而且還和李家吵了起來。

魏拾遺看完之後微微有些沉默,說實話,李三姐寫的這些東西在現代可以成為提出離婚的材料,但是在古代不太行。

這不是現代,這裡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裡,儘管北宋女性地位比較高,但那也是相比較起其他朝代。婦女受著傳統的「三從四德」和貞操觀念的嚴重束縛,很難真正實現其離婚的願望。

所謂和離,大多是一種協議休妻或「放妻」,往往成為男方為掩蓋「出妻」原因,以避免「家醜外揚」而採取的一種變通形式。

李三姐所遭遇的,在她,在李三叔,在李三娘,在魏拾遺看來很不和離並且不能接受的經歷,在其他人眼中看來那就是正常的。

一家之主難道還不能決定保大保小嗎?女主內男主外,女人做點家務事怎麼了?為了傳宗接代奉獻一下不可以嗎?

種種原因加起來,李三姐想要和離,並不容易。

魏拾遺放下手裡的申請書,對李三姐說道:「三姐,你在這裡面加上夫妻感情破裂,關係不和吧,應該會好一點。」

比起那些客觀因素,感情這種主觀的因素比較起來不能被人反駁,或許可以為和離出一把力。

李三姐也知道和離的難度,便在上面再加了一些魏拾遺說的東西,比如感情不和,比如陳三不孝敬李三叔他們等等。

看著李三姐他們在那裡認真的寫申請書,魏拾遺心中卻有些沉。

魏拾遺的預感是正確的,李三姐他們的申請確實很不順利,不僅是衙門那邊不同意,就是陳三也堅持不要和離,並且要求李家把孩子還給陳家。

並且陳家還說,那一個月里他們天天去李家,保證會對李三姐好,但卻被李家人拒之門外,但其實那一個月里,陳家壓根沒有去李家求和,他們確實是去過李家,卻是為了孩子去的。

本來這件事在太醫局裡讀書的魏拾遺是不知道的,但是他卻被傳喚到了衙門,原因是他不守禮數進了女子的房間,並且看光了李三姐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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