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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點菜時燭茗正在打電話,他也沒好好確認一下燭茗的口味喜好,不由有些懊惱。
「不是。」燭茗放下筷子,伸手把藺遙面前的碗拿到自己面前,「你就點一碗,咱倆怎麼分?」
藺遙有一瞬的錯愕。
只見燭茗自顧自地把面、油湯和面臊拌開,兩三筷子撈起一半的面放進藺遙的碗中,推到他面前:「聽說是熟客才知道的隱形招牌,你也嘗嘗看。」
藺遙狐疑地嘗了嘗,果然不一般。麵條滑爽,口感非常好,微微吐油的面臊酥軟勾人,酸咸辣香的不同味道達成了和諧統一。
在味蕾的刺激下,連帶著燭茗在燈光下挑蔥花的動作都變得順眼起來。
點餐時他以為燭茗是自己想吃,就隨手給他點了一份,沒想到最後他分了整整一半給自己。
仔細想想倒也能理解這種熱情,畢竟現在是燭茗有求於自己,像他這樣高傲的一個人,大約是不想有所虧欠,所以才一改往常的無視和冷淡,用自己的方式在償還這份救命的恩情。
他自然不是會落井下石的人,看透了燭茗的反常,卻也沒有說破。
好歹這是兩人自出道到現在真正意義上一起吃的一頓飯,除了外界的波濤洶湧,氛圍是難得的風平浪靜,相安無事。
飯後,藺遙等陳青泉來接自己,想順便把孤身一人的燭茗也送回酒店。
「不用了,我自己回,就在附近,不太遠。」燭茗斂眸拒絕,讓藺遙有些詫異。
藺遙:「人人都知道你在這裡,你自己回去就不怕……」
「不怕,沒什麼好怕的。」燭茗打斷了他,笑了笑,「已經迫不得已上過一次熱搜了,而且還是我的鍋,不慎拉您下了水,就別再來一次了。我知道你不想,而我也不喜歡。」
星晨屢屢立「對家」人設也不過是在工作領域,業務能力的較量和競爭是良性的,他還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旦熱度和焦點過多放在他的私生活,無疑會同時觸到兩個人的逆鱗。
每次人們的關注點放在他莫須有的個人生活上,他都會無比難過和窒息。一旦用所謂的猛料和獨家博得了眾人的眼球,他就會懷疑人們到底是因為他的作品而喜歡他,還是因為好奇他這個人而喜歡他。
或許這個圈子裡的有些人會覺得,只要有人愛我就夠了,管他到底為什麼。
而他卻不行。
他向來不喜歡用私生活去炒作,所以更沒必要為了在那短暫的相處中研究生命值,從而違背自己的原則。酒吧門前的情緒失控也是如此,他為藺遙的舉動而震驚詫異沒錯,卻更為自己無心之失打破藺遙的原則而感到自責。
思緒太複雜,他懶得向藺遙解釋,只好調笑地說:「你家經紀人見到我肯定會手撕了我,我就不去湊這個熱鬧了。我先走了……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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