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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也是不懂事,被嚇住後和他一起在母親身邊哭,也渾身失去了力氣,因為多日的瞎忙,我超出了一個小孩子該承受的範圍,懶惰地要父親背我。
他覺得我也是可憐人,就讓我趴在他背上,摟著他脖子,而他懷裡尚抱著我母親,就將我們母子二人馱下山了。
他可真是強大,又令人敬畏。
這次驚心動魄的事件後。
母親養了一段時間才恢復身體。
父親依然是強大的,在她面前微笑以對。
他們靜靜相處時,我不想打擾,覺得那畫面再插進去一個我,簡直就是自取其辱。
我該躲在桌底。
再後來,他們的感情越發恩愛,仿佛因為這件事情加深了對彼此的愛戀。
父親就引以為豪,問過她,為什麼沒和車子一起滑入水庫,那種方式幾乎無生還可能,因為當時那條路寂靜無人。
父親提起時,表面無所畏懼,但手掌卻在發抖。
母親發現後,就握住他手,說她還是怕了,怕他會回來,到時候她不在了就愧對對他的承諾,所以提前跳車,又因為實在絕望,獨自到了山上,想靜靜放空自己。
父親說,幸好你有良心,知道給我回來留一點趕路時間。
於是竟然還對她誇獎了一番。
母親笑著笑著就流淚了。
他又吻她。
再次忽略我這個電燈泡,在餐桌前,深情纏綿。
我原諒他們,也習慣了他們。
不久,大概半年,我們家迎來了一位新成員,他們的第二個孩子,我的妹妹,林達小同志。
林達虛四歲,到我們家的第二天過得整三周歲生日,戴著生日帽,和爸爸媽媽哥哥,穿得一家四口的親子服,在家裡舉辦的盛大派對中,小林達閃亮登場。
她當時並不漂亮,因為心臟有問題,父親在收養前就給她做了手術,到家裡時,面黃肌肉,小可憐樣兒十足。
因而三周歲的生日照片丑得可憐,尤其在我們另外三個的襯托下,林達後來看到合照,看一次就鬧一次,不依不饒。
父親是寵愛她的,但也教她,照片是珍貴的,不能因為外貌問題就損壞。
小林達懵懵懂懂點頭,終於在我們家長了一年後,可喜可賀,成為一名膚白貌美的小美人。
她甚至比我還更像母親,簡直是吃哪家飯像哪家人的典型代表。
但是,不會林達漂亮了,她就會比我更受寵。
事實上,我們家第一位的關係就是夫妻關係,第二才到子女。
父親始終認為,父母間的和睦,決定子女的品質,因而正大光明將母親寵到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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