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又是一邊倒的評價(1/2)
「日前國央台播報了這樣一條新聞,說有一家公司舉辦了第一節全國電子競技大賽。本來這種比賽並不值得引起社會的關注,但我們卻在主辦方里看到了清華大學四個字,這就十分的耐人尋味了。」
某台的一檔訪談節目裡,漂亮的女主持人正對著攝像機侃侃而談。
「既然是國央台說明新聞的真實性是可以信任的,那麼為什麼,清華會參與到這樣的比賽當中去呢?清華的此舉,又會造成怎樣的社會影響?梁教授…………」
隨著女主持人的話音落下,鏡頭一轉,對準了一個身穿灰色西裝,繫著暗紅色領帶,帶著棕色老年眼鏡的男人。主持人把話筒遞了過去,梁教授不假思索的說道:「想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了解一下什麼叫做電子競技大賽。
電子競技大賽,可能很多人對這個詞彙都很陌生,它的正確稱呼應該是,電子遊戲競技大賽。
大家注意其中的遊戲兩個字,也就是說,所謂的電子競技大賽,其實就是一場遊戲比賽而已。
現在的人都知道,電子遊戲是什麼?那是電子海螺音,是精神毒品,是不好的東西。有多少青少年是因為沉迷網路遊戲而不務正業的?有多少家長為了讓孩子戒掉網癮操碎了心,甚至傾家蕩產的?
它就像真正的毒品一樣,毀了一個又一個家庭。
所以作為一名學者,我不是很理解清華的行為。作為華夏最具代表性的高校之一,它的一舉一動都會帶來非常強烈的社會影響。作為學術界的領導者,我覺得它應該做的是跟我們一起抵制電子遊戲,對抗電子遊戲,不給電子遊戲趁虛而入的機會。
而不是參與到其中,甚至帶著大家一起打遊戲。
清華這兩個字出現在了主辦方的名單當中,不僅是對它自己聲譽的不負責,還是對整個社會的不負責。
試想一下,當家長們再以清華作為目標教育自己孩子的時候,孩子卻能理直氣壯的說『清華還辦過遊戲比賽呢』,這將是一個多麼可怕的場景?
那些曾經以清華為目標奮鬥的莘莘學子,會有多少人因為它的這一舉動而走向歧途?
所以我覺得,清華應該給我們一個交代,給社會一個交代。跟我們一起,共同抵禦電子遊戲。」
說完這些,教授身子微微往後一靠,意味著他的話講完了。
主持人拿回話筒,攝像機拉遠,鏡頭把兩個人都裝了進來。
主持人對著攝像機說道:「相信梁教授的看法,也是很多人的看法。同時梁教授提出的幾個問題,大家也都會有想通的疑問。所以我們提議拍了記者道清華大學校園裡去進行實地採訪,有請導播切換畫面。」
「…………」
畫面一轉,電視上的畫面從室內演播廳變成了戶外現場。
現在時間是上午十點,太陽剛剛升起,九月末的天氣還算涼爽,沒到中午氣溫並沒有看上去那麼熱。
一個穿著長袖T恤的年輕男性,拿著話筒正對著面前的攝像機鏡頭。
「大家好,我是記者吳炳旺。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清華大學的信息技術學院,這裡就是電子競技大賽的發起地,我身後正在建設當中的工地,就是未來的電競比賽場館。
現在我們去採訪一下路過的同學,聽聽他們的看法…………」
話音落下,主持人兼記者的吳炳旺,找到一名路過的男生問道:「你好同學,我是…………」
「我知道,記者嘛。」男生直截了當的說道:「我對電競比賽沒什麼看法,就是覺得挺好玩的。」
「那同學你覺得清華作為主辦方…………」吳炳旺接著問道,不過他的話剛到一半,又被男生打斷了。
男生說:「能有什麼影響?辦個比賽而已……沒啥事我就先走了…………」
說完,他走到一半,突然回頭提醒道:「對了,在你之前已經有好幾波記者來過了,該採訪的都被他們採訪的差不多了。」
「…………」
吳炳旺無語的看著男生身影逐漸走遠,然後異常尷尬的看向攝像機,絞盡腦汁的圓了一下場。也幸好這不是直播而是錄播,不然這已經算是播出事故了。
實在是太尷尬了。
但是吳炳旺不甘心,採訪一名同學不成,那就多採訪幾個。於是他之後又挑了幾個老實的同學,成功的問了一些問題,也得到了一些他想要的答案。
比如有一個戴著眼鏡的同學回答:「我覺得大學校園可以多樣化,但主要任務還是學習。現在很多同學都把精力放在了比賽上面,這種現象是我覺得不好的。」
還有女生說道:「網吧那都是混混去的地方,真搞不懂學校為什麼要蓋這種東西。」
…………
總之,因為是錄播,所以電視台可以留下任何自己想要的採訪片段,同時也可以剪掉任何不想留下來的採訪片段。
這家電視台本身就是偏向批判清華的觀點,所以他們保留的也都是一些對電競比賽不好的評價。
至於為什麼電視台的立場會站在清華的對立面。
原因很簡單,不是它跟清華有仇,而是秉持這個立場的人比較多。他們在播送的新聞里說一些抨擊比賽的話,會博得很多人的共鳴,大家都愛聽。
畢竟自家不是國央台的新聞,沒必要保持客觀中立,只要不違背事實,不造謠,就沒有問題,立場這東西又不犯法。
…………
…………
信息技術學院院長辦公室里,院長正滿心無奈,又不得不笑臉相迎的陪著遠道而來的記者,說著一些重複了不知道幾遍,接下來也不知道還要繼續重複多少遍的話。
「這位記者朋友,我先要糾正你一句話。」院長說道:「你剛剛說,電子競技,就是電子遊戲競技,這話沒錯。但這不是它的定義,它的準確定義是『電子遊戲比賽達到「競技」層面的體育項目。』請記住兩個關鍵詞,競技,和體育項目。這不是玩遊戲的比賽,而是體育運動的比賽。」
「體育項目……院長這就有點誇張了吧………」記者笑道。
院長也跟著笑道:「這個體育項目可是體育總局正式認證的,如果對這件事有疑問你可以找他們。或許你有能力推翻這個認證,但在那之前。電子競技是體育項目,我們是要當做既定的事實來看待的。」
「好吧,就算他是體育項目,也擺脫不了比賽的本質就是玩遊戲的事實吧?」記者問道。
「當然擺脫不了,也不用擺脫。電子競技本身就是玩遊戲玩到了職業的水平,就像足球職業聯賽,也是把踢足球從遊戲變成了職業。」院長說道:「所有合法的娛樂項目,玩的厲害的都能上升到職業水準。KTV唱歌唱的好了還能參加職業比賽呢,所以打遊戲跟比賽並不矛盾。」院長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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