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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靠水難生之善惡終有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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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縣衙二堂,謝直升堂。

往下一看,喲,都是熟人哈,陳五、陳九、曹水生,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來來回回見三次了。

讓謝直比較意外的是,李旭也在。

這貨自打成為了大車幫的法律顧問,算是徹底放飛了自我,儒家連鎖的事也不管了,李家客舍的事甩手給掌柜的,天天就泡在大車幫,今天幫著大車幫打個官司,明天幫著大車幫反擊一下漕幫啥的,都快活成一個訟棍了,人家還有說的呢,說什麼大唐律法制定出來,就是為了保護老百姓,只不過百姓法律意識淡薄,不會用法律作為武器保護自己,自己身為大唐皇族,又在國子監明法科受教育多年,有責任也有義務為百姓鳴不平,責無旁貸!

謝直也懶得搭理他,你上堂說得對,我就支持,說的不對,就把你轟出去,咱是河南縣的少府,得公私分明不是?嗯,責無旁貸!

「下跪何人?所告何事?可有人證物證?」

響噹噹的問案三連。

李旭上前一步,替曹水生把案情一說。

謝直點頭,這個案子簡單,還是那句話,事實清楚,不容抵賴,剩下的,就是宣判了。

按照大唐律法,「詐取公私財物」的處罰,按照「竊盜」的處罰來處理,也就是按照偷盜的處罰來處理,具體而言:

有偷盜情節的,如果沒有偷到東西,直接笞五十。

如果偷到了,錢財折合一尺絹,也就是二十五文錢,就是杖六十。

偷到的東西比一尺多,繼續折算,多出來一匹絹,也就是一貫錢,就加一等,直到五十匹絹,判罰加役流刑。

具體到這個水生的這個案子,陳九騙了水生三十六文錢,夠了杖六十的處罰,卻不夠一貫錢杖七十的處罰。

那就簡單了。

陳九,杖六十,強制罰銅六斤,折合勞役十三天。

陳五連坐,笞五十,強制罰銅五斤,折合勞役十天半。

宣判過後,陳九倒是比較平靜,幹活就幹活唄,又不是沒幹過,還管飯呢。

陳五可就不樂意了,自從河南縣頒布了新的治安管理條例,只有他連坐別人的份兒,還沒有自己被別人連坐的份兒呢,只不過看著謝直黑著臉坐在二堂之上,陳五也不敢多說什麼,心中暗自琢磨,剛才大龍頭讓我去河陰縣,我還埋怨他給我發配了,現在一看,這是保護我啊!要不然就在洛陽城待著,早晚得讓這個汜水小子把家底掏空嘍。

「啟稟少府,小人願意繳納贖銅。」

謝直冷冷一笑,「從今以後,你的贖銅,我河南縣不收了,以後你漕幫陳五爺再敢作奸犯科,就老老實實地幹活去!」

陳五急了,幹活多累啊?他在漕幫這麼多年,一直就是在何幫主的手下幫著打理印子錢,就算去了碼頭,也都是盯著普通幫眾幹活,哪有自己上手的道理?現在讓他去通濟渠,又髒又累的,這誰受得了?

「少府,為什麼不收陳某贖銅?」

謝直瞥了他一眼,問道:

「我問你,你在河南縣繳納過幾回贖銅了?」

陳五說,「兩回啊,一回開設賭局,杖一百,交了一千六,一回故意傷人,杖一百,又交了一千六……」

陳五說到這裡,謝直已然勃然大怒,抄起書案之上的驚堂木,狠狠地甩過去。

「你他麼也知道交了兩回了!?

事不過三不知道嗎!?

有錢你他麼就了不起啊!?你拿我河南縣當什麼!?

天天帶著一幫人作奸犯科,還連累著其他人去干苦役,你他麼想交點錢就過去了,做夢!」

陳五被謝直嚇了一跳,小聲嘀咕著,「以前少府也沒說事不過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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