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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御史被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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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汪到了嶲州之後,張審素倒是挺配合的,你查帳目我就給你帳目,你查庫房我就讓人帶你去庫房,一副躺下挨錘隨便來的架勢。

楊汪一看,頓時知道張審素的想法了,大唐律法分公罪和私罪,公罪在判罰上相對要輕一些,貪污這種案件當然屬於公罪,而且看張審素的架勢,想必貪污的數量也不多,人家就是一個態度,你查吧,查出來多少我認多少,反正貪污的數量本來也不多,最後就算全落實了,也就是個奪官贖銅而已,等這事兒完了,我就老老實實回家種地去,反正這個官幹得也沒啥意思。

楊汪一看張審素這個德行,還有點不樂意了呢,這是他當上監察御史的一個案件,誰還不想查處個大案要案,讓自己在御史系統裡面揚名立萬啊?真要是最後處理個「奪官贖銅」,那多沒勁啊?

但是呢,不管楊汪是怎麼想的,你總不能給人家捏造事實處罰吧,監察御史就沒有那麼幹事的?

所以,楊汪帶著一肚子不滿意,去查點庫房了。

結果,就在查點庫房的路上,出事了。

張審素手下有個嶲州總管,名叫董元禮,也參與了張審素等人的貪污分肥,一聽著朝廷派人查張審素貪污的案子,頓時不幹了,全天下的都督府都這麼幹,也不見你們去查別人,怎麼就單單要查我們嶲州,難道以為我嶲州都督府好欺負不成!?

董元禮一怒之下,帶著手下親兵七百人,就把楊汪一行人給圍了!

董元禮圍了楊汪,一開始還想好好說話呢,結果好巧不巧,一眼就看見舉報的那一位了,草,沒你就壞不了事兒!話也不說了,直接砍!

殺了舉報人,這叫見血了,董元禮也沒興趣好好說話了,很明確地告訴楊汪:「你查驗,行,老子不管,但是你上報的時候,必須給張都督說好話,要不然就砍死你!」,原話——「善奏審素則生,不然則死!」

楊汪正不知道怎麼辦好呢,張審素帶兵殺到。

人家是嶲州都督,就算有了貪污這種污點,也守土有責,不能看著手下的軍漢胡作非為。

張審素一到,抓了董元禮,救了楊汪。

楊汪這貨以被救,這他麼可算是待著理了。

「張審素!你跟誰倆演戲呢!?

噢,董元禮前腳帶兵包圍我,還殺了舉報的人,你後腳就趕到救人,你們倆這白臉黑臉唱得挺好啊?

你他麼那我當傻子!?

我是大唐御史台監察御史,我是天子親令調查的使節!

你敢帶兵圍我?你這就是謀反!」

張審素當時就傻了,我他麼救你還救錯了唄!?

然後一頓給楊汪解釋,人家楊汪就是不聽——貪污案和謀反案,哪個嚴重?

到了最後,竟然硬生生地給張審素定了個謀反罪!

謀反啊,十惡之一,堪稱這個大唐法律體系中最為嚴重的罪名之一。

張審素,開刀問斬。

董元禮,身首異處。

連帶著張家、董家幾百口都收到了牽連。

其中,張家兩個兒子,張瑝、張琇,由於年齡太小,按照大唐律法,不用跟著張審素一起死,雖然保住了一條命,也被判罰了個刺配嶺南、終生不得還鄉。

可是,問題就出在了這兩個孩子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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