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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你兒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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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主事這兩天過得恍恍惚惚的,自從謝三郎在金鑾殿上連放三炮之後,他就一直失魂落魄的,楊玄璬也好,含嘉倉也好,全被謝直一炮放倒,他就知道,他好不了了。

等到謝勇帶著御史台的吏員、白直出現在他的面前,高主事反而輕鬆了。

人就是這樣,伸頭一刀、縮頭還是一刀的時候,最難受的時候,不是刀子砍倒脖子上的時候,而是等著挨砍的時候。

現在好了,謝三郎果然是謝三郎,不負威名,剛剛放倒了楊玄璬,第二天,就派人上門了,真不知道人家這案子是怎麼辦的,竟然順藤摸瓜快到了這種程度,這也就是高主事沒心思潛逃,他就算要跑,一天的時間能跑到哪去?坐船順溜而下嗎?第一站汜水,第二站河陰,那不是誠心往人家謝三郎的手上撞嗎?

這回倒是省心了,跑也跑不了,人家還上門了……走吧,去見識一下謝三郎審案的能力,是不是也和他破案的功夫一樣精深……

所以,高主事根本就沒有啥反抗的意思,一見謝勇,束手就擒。

一進御史台,高主事頓時一口涼氣,謝三郎,早有準備!

只因大堂之上站立一人……

張員外郎!

高主事這還有啥不明白的,原來是張員外郎把他給賣了……

人家張員外郎也挺委屈,你當我願意賣你啊,這不是讓謝三炮逼得?

原來,謝直拿下了張公子這個草包的口供,在安排謝勇去抓捕高主事之前,請了那位陳公子出面,都不用去張府通知張員外郎,就在西市門口等著,只要見到了張家人,一句話帶給張員外郎就行。

果然。

張員外郎聽了謝直的傳話,一點都沒敢耽誤,直接出門,到御史台「自投羅網」。

為啥張員外郎一點抗爭的意思都沒有?

因為兒子在人家謝直手裡抓著呢!

那是獨子!

他死了,張家就斷了香火!

張員外郎算不得好人,也算不得好官,但是他的宗族觀念很重啊,生兒子幹啥使?傳承香火!那他張員外郎本身又是科舉又是選官的、沒事還幫人家遮掩點犯罪事實,圖個啥?不就是想讓老張家在他這一代的香火茂盛一點麼,說白了,還不是替兒子奔呢?

現在張公子落在了謝直的手上,他要是不管,就算他以後成了大唐宰相又有個屁用!?

所以說,謝直直接出手抓捕了張公子,這就是打蛇正好打在七寸上……

而且人家張員外郎也很無奈啊,這一回跟上一回可不一樣。

上一回,張公子落在了謝直手上,是因為他一棍子打斷了張氏兄弟的胳膊,按照最嚴重的後果來看,不過是「故意折人肢體致殘」,說白了,就是打殘了一個老百姓而已,怕啥?以張公子這些年在洛陽城裡面橫行霸道的情況來看,這種事情也不是沒有出現過,還不是屁事都沒有?雖然有謝三郎摻和進去,他就不信,一個未入仕的進士,真敢冒著得罪吏部本司員外郎的風險,對自家獨子下毒手!

果然,即便謝直選任了河南縣尉之後,他通過孫逖說和,就把兒子從河南縣的大牢裡面撈出來了,雖然張公子因為這十多天的牢獄生涯受了不少罪,但是張員外郎到覺得是好事,都怎麼大的人了,總歸得張點出息了吧?讓他受點苦,省得他心裡敬畏都沒有……

好吧,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上一次張公子被抓,他心裡有底,知道出不了大事。

這回呢?

還有個屁底!

謝直在金鑾殿上連放三炮,不但成就了他一個「謝三炮」的威名,還轟出來一個洛陽糧案!

漕幫、楊玄璬、含嘉倉……前前後後抓進去上百人,震動洛陽官場!

三司會審,出面的都是大理寺、刑部的高官,御史台更厲害,御史大夫這個御史台的老大直接出面!

真要是說起來,洛陽糧案,雖然僅僅爆出來一天多的時間,就牽動了洛陽官場所有官員的心思,大家都在靜靜地看著,幸災樂禍著有之,破口大罵者有之,戰戰兢兢者,亦有之——為啥?還能為啥?生怕牽連到自己的身上!

張員外郎也是如此,而且非常不幸的,他是屬於那種戰戰兢兢的……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別人跟他的關係不大,但是楊玄璬跟他的關係可不淺,張員外郎曾經賣了面子給楊玄璬為漕幫遮掩,後來藉由此事,和漕幫也形成了利益輸送集團……

然而最讓張員外郎撓心的,是他曾經接受了楊家楊銛的請託,在謝直吏部試的考試中搗亂,隨後又因為漕幫的關係,想讓河南縣的孫縣尉連任,也算是當了謝直的選官這路……

正所謂奪人錢財如殺人父母,張員外郎雖然沒有搶謝直的錢,但是在人家仕途上搗亂來著……以謝三郎那睚眥必報的性子,說他會放過這件事,張員外郎自己都不信!

果然。

話傳過來了。

想讓張公子活命,御史台見!

瞧瞧人家謝直的出手,一拳就懟到張員外郎的軟肋上,想不去都不行!

到了御史台,謝直更是直接,一句廢話都沒有,直接給他介紹案情。

張公子,就是你兒子,捲入了一件命案。

王公子,乃是江淮人士,在國子監求學,命喪洛陽西市。

親自動手的,是漕幫侯七。

具體緣由,是侯七要謀奪王公子手上的一副瘦金體字帖。

侯七招供,是你兒子張公子指使他去奪貼的,並且暗示他,可以採用任何手段,事實上,這幅「可願柳下走」的瘦金體字帖,也最終落到了你兒子的手上,並且以此為禮物,用來討好洛陽南市田記金銀鋪的瑾姑娘。

但是,你兒子招供,承認了指使侯七奪貼,卻沒有指使侯七殺人,並且提供了一條新的內容,說給了侯七六十貫的費用,用來獎賞他辦事。

介紹完了情況,謝直就停口不言了,看著張員外郎,不說話,意思聽簡單,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你看著辦吧。

張員外郎聽了直嘬牙花子,人家也做過河南縣的正印官,對司法審判的案子也不陌生,一聽謝直介紹完案情,就知道這事麻煩了。

死人了,是既定結果,誰都無從更改。

人是侯七殺的,他跑不了。

問題就留在了張公子的身上。

侯七說他是受了張公子的指使,如果查實,就是「謀殺」,張公子屬於「造意」,按照「造意為首」的大唐法理,張公子就是首犯,判罰只會比侯七重不會比侯七輕,具體到這個案子,就一塊上斷頭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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