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劉四殺妻(2/2)
謝直討了個沒趣也不在意,「行,這個我不問,我問別的,那個……劉四的卷宗,是不是在您的手上啊,準備什麼時候上報洛陽啊?」
老王一愣:「你問這個幹什麼?」
謝直裝作不好意思的一笑,「三天之後就是縣試,三郎覺得把握不小,要是通過了,這不就得去洛陽準備府試了嗎,我是想提前給我二叔打聲招呼,別到時候去了,他措手不及,所以,有封信要寄,我就想著您要是上報卷宗的話,能不能把這封信一塊寄過去?」
老王聽了,狠狠瞪了他一眼。
「縣試還沒考,你就知道你能中!?我前幾天給你說的話,你都忘了?」
謝直:「三郎把握不小,十有八九能中!」
老王:「卷宗文書上報要走官驛,私人信件如何能走?」
謝直:「王師,幫個忙吧,走官驛兩天就到,要是走私信,少說也得四天,還要和家裡其他人的信件一同寄出,這一耽誤,更是不知道多長時間了,
再說我家二叔母和我什麼關係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我給二叔的信和她的信一同寄到,我還能有好嗎?」
老王一聽,還真是怎麼回事,謝家那位二叔母如何作妖,他可是親眼所見,還真不願意看到自家弟子再受什麼委屈。
「好吧,既然如此,僅此一次,下不為例,把信拿來吧……」
謝直聞言,故作大喜狀,伸手入懷,卻臉色一變,最後變得非常尷尬。
「那個……王師,出來的急,信給忘到家裡了……」
老王:「還不去取!耽誤了朝廷的文書,到時候是你去挨板子還是我去挨板子!?」
叮。
《唐律疏議?職制律》:……其官文書稽程者,一日笞十,三日加一等,最高處杖八十。
啥意思?
大唐對公文傳遞的時間有時限要求,如果超出了,就叫「稽程」,超出一天,小杖十下,在此基礎上,每多三天,就再加十下,處罰的最高格,杖打八十。
而具體的時限要求呢?
「疏」裡面有明確地解釋:小事五日程,中事十日程,大事二十日程,徒以上獄案辯定須斷者三十日程。
謝直卻是嘿嘿一笑。
「王師,您別急啊,也不在這一天半天的,按照律疏要求,劉四這個案子,有三十天的日程呢,縣尊這麼給力,兩天就把案子辦下來了,您說您著急個什麼?」
王昌齡:「滾出去!」
謝直一看老王真急了,一路小跑就出了老王的公廨,到了門口還特意高喊了一句,「王師,等我啊,我現在就回家去寫,放心,明天一定給您送來!為人師表你得言而有信,等著我啊!」
「彭!」
也不知道老王在屋裡把什麼給砸了,咱也不知道啊,咱也不敢問啊。
謝直出了縣衙之後,卻沒有直接回家,把牛家兄弟叫到眼前,如此這般這般如此地安排了一番,看著他們遠去的背影,謝直不由得微微眯起了雙眼,都準備好了,就看誰來找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