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奮鬥在開元盛世 > 第609章 第三次炮轟金鑾殿

第609章 第三次炮轟金鑾殿(1/2)

目錄

「臣,御史中丞,汜水謝直,彈劾戶部郎中王銲,勾結江湖匪類,起兵謀反,論罪當誅!

是否抄家滅門,還請陛下看在王銲確實有提前投降的表現而定,臣,不敢妄言。」

果然,謝三郎開炮了。

第一炮,就瞄準了王銲。

這件事,沒啥爭議,王銲就算說自己糊塗,說自己是被邢縡等人忽悠的,但是「統領兵將、刀槍上路」,乃是不爭的事實,而這八個字,恰恰就是大唐律法之中,對「謀反罪」最直接的認定。

更何況,王銲在剛才的言語之中,也已經對「謀反」的事實供認不諱。

說實話,王銲謀反,其實從「造反隊伍」被平叛之後,已經就能夠認定得非常清楚了,要不是王鉷仗著自己「天子面前紅人」的身份,又是在金殿上賣慘,又是在金殿上「將功折罪」地為王銲求情,對王銲的判罰早就應該定下來了。

現在,謝三郎開口正式彈劾,滿朝文武都覺得理所應當。

至於王鉷,聽了謝直的彈劾,也無言以對。

一來,謝三郎剛才一番連消帶打,已經徹底打垮了他這個「天子面前紅人」的根基,讓他明白,沒有了那「每年兩千萬貫」把他和天子捆綁在一起,他已經不是當初的那個王鉷了,再要橫扒拉豎擋地攔著朝廷處置王銲,別人不說,李老三能不能給他這個面子?

二來,謝三郎在正式彈劾的時候,也留有餘地,認定王銲「謀反」的同時,也強調了他「主動投降」的事實,把如何處理的主動權,讓給了李老三。

意思很明白,謀反就是謀反,這個沒說的,至於殺不殺王銲,除了王銲之外,對他九族如何處置,天子你說了算,我不管!

這樣的處理方式,對一個國朝的御史中丞來說,已經是很客氣的表現了。

王鉷聽了之後,還能有啥不滿意的,至少謝三郎在自家兄弟「謀反」一事上沒有落井下石,天子如何處置,那就是命了,根本埋怨不到人家謝三郎的腦袋上,他還有啥可說的?

所以,王鉷聽了謝三郎的正式彈劾之後,想張嘴,卻有閉上了,終究沒說話,算是認可了。

李老三端坐在龍椅之上,自然能夠將金鑾殿之上的情況一覽無餘,聽了謝三郎的正式彈劾,又見王鉷沒有跳出來再出啥么蛾子,也暗自鬆了一口氣。

衝著謝三郎點了點頭,開口一句話,算是認可了他的這次正式彈劾。

「准奏!

著令三堂會審王銲謀反一案!

評定結果之後,金殿再論!」

刑部、大理寺、御史台,自然有人出列領命。

所有人都知道,所謂的三堂會審,不過是走一個法律程序而已,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基本還是得按照人家謝三郎剛才彈劾出來的調子來審理王銲,等把案件的種種細節弄清楚之後,上報天子,再金殿論罪即可。

說白了,這案子,人家謝三郎在金殿之上,三言兩語的,已經審問的差不多了,就差補充點細節了,你不按照人家給定下來的基調來處理,又能怎麼處理?

隨後,謝三郎再次正冠抖袍。

「臣,御史中丞,汜水謝直,彈劾御史大夫、戶部侍郎、京兆尹……王鉷!

知法犯法……盜賣長安武庫之中的武備……以,資敵!

同時,對長安武庫大火一案,客觀上為江湖匪類提供了進出長安武庫的機會……

論罪,當誅!

不過,考慮到事出有因,同時為江湖匪類提供進出長安武庫機會也非本願,故此,可酌情減免罪責……」

第二炮,打王鉷!

不過這一次,滿朝文武就有點跟不上節奏了。

盜賣長安武庫之中的武備,這個沒問題,王鉷自己承認了。

客觀上向江湖匪類提供了進出長安武庫的機會,這個也沒有問題,王鉷雖然不知情,但是他弟弟王銲在長安武庫被炸之前,確實也授意過孫員外郎,繼續與邢縡合作盜賣武備,確實給邢縡麾下匪類提供了渠道,這一點,王銲直言不諱,也能落到實處。

但是……

「謝中丞,您這話,我就不明白了……

盜賣武備,我王鉷認了。

被江湖匪類迷惑了我家兄弟,將火藥送進長安武庫之中,王某人也難辭其咎,我也認了。

但是,資敵二字,從何說起?」

王鉷有點急了。

他現在被謝三郎打斷了根基,沒有了「每年兩千萬貫」這道金光護體,一切罪責都要親自領受了,哪裡敢讓謝三郎隨便給他添加罪名?說不定哪一條就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由不得王鉷不據理力爭。

況且,資敵這個罪名,也太大了。

什麼是重罪,犯了大事。

什麼是大事,軍國之事,就是大事。

資敵,僅此於「叛國」,那是在「十惡不赦」之中排名第二的重罪!

一旦「資敵」的這個罪名,真的給王鉷扣到腦袋上,他的下場甚至比王銲還要嚴重!

王鉷都快哭了。

盜賣長安武庫之中的武備,不過也就是個「經濟犯罪」而已。

在大唐的律法體系之中,想要給「經濟犯罪」量刑,必須要確定「經濟犯罪」之中「謀利」的數額,其中還有區分,什麼「為公謀利」乃是「公罪」,「為私謀利」乃是「私罪」,具體的處罰並不一樣……

具體量刑暫且不說,只說確定數額這一項工作,就讓王鉷有了逃出生天的途徑——長安武庫都燒成灰了,誰能知道王鉷到底從武庫之中盜賣了多少武備?那還不是王鉷說多少是多少?

確定了數額以後,即便王鉷現在算不得「天子面前的紅人」了,但是在朝堂上廝混了這麼多年,好歹都得有點香火情留下來吧,這些香火情在直面天子,直面謝三郎的時候並不好用,但是在具體定罪的時候,恐怕就能起到決定生死的作用了……

至少,王鉷相信,大唐首相李林甫,至少也會援手一二,縱然不能讓自己完全免罪,至少也能保下自己一條性命,甚至要是運作的好,可能只會貶官邊遠州縣,他王鉷未嘗沒有捲土重來的機會!

至於「客觀上為匪類提供了進入長安武庫的機會」,不過就是個「失察」而已,說句不好聽的,這件事也就是牽連進了「長安武庫大火一案」,被人家謝三郎給死死盯住了,要不然的話,甚至都不會有人刻意把這個罪名落在王鉷的頭上。

所以,王鉷即便和謝三郎在言語上的交鋒大敗虧輸,但是對於他來說,所謂這兩項「罪名」,他根本就沒當回事,真正讓他糟心的,確實沒辦法繼續通過「每年兩千萬貫」和天子「捆綁」在一起,徹底失去了天子的「信重」……

但是他是萬萬沒有想到,謝三郎的這次正式彈劾,怎麼還給他「添」了一項罪名!

資敵!

資什麼敵!?

大唐的敵人,都在邊疆之外,他王鉷就算是想「資敵」,總不能跑個上千里地,把武備賣給塞外的胡人吧?

要不是王鉷支楞著耳朵聽著呢,說不定還讓謝三郎給滑過去了……堂堂謝三郎,怎麼還能這麼幹事兒!?

謝直仿佛早就知道王鉷有此一問,轉過頭,眼神冰冷得如同寒冰一般。

「王大夫,我來問你,你把武備從長安武庫之中偷盜出來,是如何發賣的?」

王鉷一愣。

他盜賣武備雖然時間不短了,但是還真沒關注過這個問題,他的注意力全然在如何湊齊那「兩千萬貫」上,說白了,武備這東西只要是能賣出去就行,至於賣給誰,他不管,王鉷只要錢。

再者說,盜賣武備這件事,本就是兩家合作的「買賣」,王鉷負責提供「便利」,具體操作,如何盜取,如何運輸,如何發賣,都是由另外一家負責,作為合作者,當然理應知道人家到最後把東西賣給了誰,但是如果非要說不知道的話,恐怕也是……正常吧?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