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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一枚金戒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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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誰偷的?」張如問完這句話就後悔了,這特麼要知道誰偷的直報官抓人就是了,何必要告呢!

侍女搖頭,張如也不再問他,轉過身就向府衙而去。

來到府衙,張如大步而入,此時已有不少百姓圍觀,朝廷也允許百姓看,稱之為「旁誡」。

看到張如百姓紛紛讓路。

「軍師。」

「軍師。」

……

張如連連點頭,和百姓站在一起看著秦議斷案。

此時堂下跪著一男一女,因為背對著張如,張如看不見二人如何模樣。

「大人,民女的金戒指就是被皮二偷的,那天河邊除了他沒有別人。」女人說道

說完,叫皮二的男人馬上解釋:「大人,冤枉啊!這戒指是我娘留下來的,不是偷來的,請大人明察啊!」

張如也聽了個大概,一枚戒指兩個人都說是自己的,沒有證據確實不好辦啊!

張如問身邊的一老者:「老伯,他們二人是什麼情況?」

老者給張如行了一禮,道:「大人,這個姑娘說她在河邊洗衣服的時候把金戒指放在河邊的一塊石頭上,皮二趁她不注意將戒指偷走了。」

張如點頭:「原來如此!」

「劉秀芳,你說戒指是你的可有什麼證據?」秦議問道

劉秀芳:「……我沒有證據,但是那就是我的戒指啊!大人。」

秦議沒有理會劉秀芳,又問皮二:「皮二,你說戒指是你娘留給你的,可有什麼證據啊?」

皮二道:「大人,小人有證人。」

「誰?」

「小人的鄰居,李四。他可以證明這戒指是小人娘留給小人的。」

秦議點頭:「好,傳李四來見。」

說完,人群中一人喊道:「大人,小人就是李四。」眾人讓路,張如看去,此人高高瘦瘦,鬍子拉碴,這麼看都不像是好人呀!

「你就是李四?」秦議問道

李四跪地連道:「回大人,小人就是李四。」

「你能證明這一枚金戒指是皮二的嗎?」

「回大人,這個金戒指就是皮二他娘留給他的,小時候我見過,後來皮二他娘去世了,皮二經常拿這個戒指出來給小人炫耀。」

李四說完,秦議又問劉秀芳:「劉秀芳,人家能證明這一枚戒指是他的,你現在還有什麼話要說?」

劉秀芳激動,叩頭連道:「大人,他們說謊,他們說謊啊!他們聯合起來騙民女的戒指,請大人明察啊!」

看著堂下的三人,張如已經知道這金戒指是誰的了,退出人群,讓一侍衛去叫秦議出來。

這侍衛馬上就去叫秦議,張如也向後面走去,就在秦議準備要判決的時候看到左邊的侍衛,這侍衛於秦議耳邊悄悄說了幾句,秦議便對堂下三人道:「你們稍侯,本將軍去去就來。」

知道張如叫他,秦議加快了腳步,看到張如,連道:「先生,此案您這麼看?」

張如笑道:「主公心裡不是有決斷了嗎?」

「有是有,可那女子沒有證據呀!」

「主公勿急,如就是給主公送證據來的。」

秦議大喜:「證據何在?」說著向張如看去,見張如手中空無一物,又向左右看去,見什麼都沒有秦議道:「先生,您的證據是什麼?」

張如道:「主公,那戒指本是劉秀芳所有,是被皮二偷去的,李四與皮二穿一條褲子,他的話不可信。」

秦議點頭:「我也覺得這戒指是劉秀芳的,但是總不能給李四上刑啊!屈打成招莫說李四不服,就是百姓也不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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