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捕食遊星(1/2)
小說改編的作品一般會有相當廣泛的群眾基礎,然而專業編劇的劇本卻屬於完全不同的體系,普通人在電影成片之前完全接觸不到他們的作品。這些人首先會將自己的故事以提綱的形式投遞給各大片商,等到通過層層篩選後入了對方的眼,才會將之「擴寫」成劇本,所以大部分時候是邊拍邊寫。
傑羅姆·比科斯比的這部《The Man from Earth》之所以會例外,是因為這部劇本乃老頭的遺作,他那同為編劇的兒子想靠這噱頭賣個好價錢,當年大肆地炒作了一番。可惜最後的結果眾所周知,沒有一家片商願意接手這個劇本,別說白給了,就算倒貼綠花花的富蘭克林過去人家都不肯拍。
這樣砸在手裡八年無人問津的劇本,本來肯定是一分錢都不值的,但有人想要的話就又變得值錢了起來。為了避免將來扯皮,林田海花了二十分鐘的電話費以及一萬五千美元買斷了該劇本的全部改編權,無論他將其改成音樂劇還是單人脫口秀的搞笑段子,都跟艾默生·比科斯比沒關係。
「你這是要拋棄華爾街,準備去攻略好萊塢了?」克洛伊·巴頓是林田海的舍友,兩人合租了一套高層公寓,共用客廳和洗手間,算是在一起生活了四年。因為她是法學院畢業的,離開學校後做著公益律師的工作,所以這次被邀請來幫著看看合同。
對於這個問題,林田海下意識地撇了下嘴,「你知道我本來就對商學院裡的那套不感興趣,只是不想讓家裡失望才做了違心的選擇,既然現在有機會追逐一下自己的夢想,為什麼不付諸行動呢?」
「那就先祝你好運了,如果電影能夠上映的話我說不定會去捧場的,不過我看機會不大。」這年頭電影產業完全被八大影業巨頭把持,連史匹柏那樣的大導演都因為想自立門戶被生生捶進了土裡,其他人就更不用提了,卡洛伊·巴頓覺得林田海免不了碰壁,所以對這部還沒開拍的電影沒有半點期待。
「嘿,憑咱們倆的交情你居然還來個說不定?」林田海買斷劇本後心情還是比較不錯的。
「你知道我工作很忙的,那些混球一個比一個麻煩。」米國的公益律師就是專門為那些請不起律師還犯了大事兒的人進行辯護的,如果只是小偷小摸根本用不到她們,只有不得不上法庭時法院才會指派公益律師為嫌疑人辯護。
克洛伊·巴頓是個十足的工作狂,完全沒有時間去想戀愛的事情,所以才能跟林田海合租公寓住在一起。林田海則恰恰相反,他的感情生活過於豐富,以至於沒有女朋友的概念也從不往家裡帶人,所以才能和對方住在一起。
「那就回見了,等電影殺青了請你吃牛排。」林田海把舍友送上計程車之後在路邊站了五分鐘,最終還是沒有狠下心抬手攔車,簽合同的地方是75街燈塔劇院旁邊的一家餐廳,距離學校只有三公里不到,他覺得這個點走回去也沒什麼。
林田海不是外面穿著幾千塊的鞋子,卻在裡面套十元三雙的襪子的那種人,不過電影的拍攝及製作費用不低,現在他卡里的每一分錢都已經有用處了,能省的話當然還是要節省一點的。其實只要打一個電話回去就能要到錢,可他並不願意那麼做,因為那樣會讓他在學校里做助教的行為變成某種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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