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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熙兆思慮了片刻,才開始講述,「我十七歲時,在翰林院觀政見習。時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張應芳,和我爹定下兒女親事,約定待張景璇及笄後成婚。見習結束後,我因對賦稅民生尤其有興趣,就請求調去了戶部。」

黎棠默默地聽著,心裡卻在盤算著,林熙兆十七歲就入了翰林院,那他就得在十七歲之前就考中了進士。而且,進士之中,只有更為優秀的那些人,才會被選入翰林院。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林熙兆的考試之路可謂順風順水,成績更是一路傲視群雄。

林熙兆十二歲考中秀才,十五歲考中舉人,為四川司的解元。十六歲入京會試,力壓各地的翹楚,奪得了會元。

到了此時,他就已經大名鼎鼎、備受矚目了,人們都在猜測,他能否在殿試中再得狀元,三元及第。京城的賭莊裡,甚至有了關於他能否三元及第的賭局。

最終,殿試時林熙兆略輸一籌,沒能得到狀元,為一甲第二名榜眼。

按照慣例,一甲的狀元、榜眼、探花直接入翰林院。林熙兆不是被選進翰林院的,而是直接進的。

正是因為他出眾,張家才注意到他,乃至主動結親。

呆了幾個月,戶部派人去江南例行巡視。林熙兆想著去見見世面,就請求加入這次巡視。就是這次到吳州,林熙兆認識了林沅的生母吳猗揚,吳州官學校書郎吳偕春的女兒。

林熙兆與吳猗揚,對彼此一見鍾情。當時,江南一帶的風流名士,都被她的美貌與才情傾倒,偏偏吳猗揚就是看上了遠道而來的林熙兆。

「回到京城,我向父母坦白了,請求他們去張家解除婚約。我爹雖是把我打了一頓,但還是答應了我的請求。我爹去了張家,提出了解除婚約,當時,張應芳也同意了。」

聽到這兒,黎棠心裡忍不住腹誹,的確是跟程澗那個王八羔子一樣,明明有婚約,還出去瞎搞!跟她上次聽的也沒什麼不同呀!

解除婚約之後,林熙兆立馬就請了假,去吳州提親。這一次提親後,他們等不及按部就班,便私定終身。

雖然戀戀不捨,但假期已到,林熙兆只能先回京,等著過一段時日,再請假去找她。

可是,還沒等到再請假,就在一次回家的途中,林熙兆被錦衣衛一行人攔下,當天就進了詔獄。

錦衣衛北鎮撫司的詔獄,那是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地方。進去了的官員,不死也得脫一層皮。

關進去一個月之後,林熙兆才知道,張景璇作為權臣的千金,接受不了被他一個窮小子退親。張景璇很喜歡林熙兆,因為林熙兆長相屬實出眾,而且還是個天才少年。

得不到就乾脆毀掉,於是她就讓她父親給他點教訓。林熙兆有兩條路,要麼呆在牢里,要麼承認自己做了錯事繼續娶她。

林熙兆自然不肯屈服,一則天才骨子裡就是比常人倔強,二則他決心不辜負阿揚,於是,在牢里一呆就是半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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