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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棠坐下,喝了一口茶,「你說。」
林熙兆問她,「你知不知道我多大年紀了?」
黎棠回道,「我當然知道,求親之前我就打聽清楚了。我現在是十六歲零五個月,你比我大十九歲零八個月。相差還不到二十呢,怎麼了?」
林熙兆被她說得一愣,為了證明他們相差不到二十歲,她居然是算得這麼精確的。
「我要是努力些,我連孫子都有了。」
黎棠弱弱地反問,「那不是……還沒有嗎?」
「我二十一歲入都察院,抄過的家,查辦過的人,得罪過的利益既得者,我自己都數不清。官場明爭暗鬥,殺人於無形,走到如今這一步,我也早有不得善終的覺悟。你以為,我能作為你的依靠,實則,你可能是被我連累的無辜。」
黎棠在想,這麼年輕就入都察院,他就得在十幾歲時就高中了進士。而且他如今入內閣,可見他當年成績優異,還被選為翰林。畢竟按照官制慣例,非翰林不入內閣。
「黎棠,你好好想想,現在你還有機會反悔。婚約是聖上賜的,這事兒就由我來處置。既不會牽連到黎家,也不會讓你的名聲有損。」
第10章 大婚當天
黎棠沒有多想,立刻道,「我不想退親,這是我千辛萬苦求來的婚事。」
林熙兆語重心長道,「你還是年幼,不懂這其中的利害。你可知道,抄家是個什麼樣?家財充公,男丁或殺或關或流放,女眷沒奴。可能是官奴,入教坊司,也可能作為賞賜,入大戶人家。你爹對你再不好,你好歹也是衣食無憂。你哪裡經歷過奴僕的日子?」
「你願意紆尊降貴來提醒我,可見你是個正人君子。對於女子而言,如果瞎了眼看錯了人,碰上蛇蠍一般的毒物,那日子可比奴僕還可怕。倘若你真的栽了,我就自盡,絕不苟活丟你的顏面。」
她要是沒有偷聽到那次的私會,如期和程澗成了親,她就會和母親一樣,死得不明不白。
「你還有更好的打算。孫家的那個年輕人孫思鴻,人品不錯,當日還為你仗義執言,你嫁給他不好嗎?」
黎棠看著他的眼睛,道,「我就想嫁給你。」
你才能讓權貴、滿朝文武忌憚,你的手段才足夠高明!
林熙兆覺得,他已經好話說盡了,這個小妮子還是冥頑不靈,自討苦吃,那就不怪他了。
「也罷,菩薩不渡無願之人。往後被連累,可要記得今日的選擇。」
婚禮這日,天還沒亮,黎一德就在門外大喊,「乖女兒,方夫人與宮裡來的梳頭嬤嬤都到了,你怎麼還睡著呀?趕緊起了!」
黎棠一聽這話,趕緊地起了,洗漱妥當,把兩位迎進了閨房。
方夫人穿著素雅,面容和善。宮裡來的劉嬤嬤看起來則稍微嚴肅一些。劉嬤嬤還領著十二個宮女,來給她做助手。選十二個宮女,也是為了圖個吉利。
黎棠趕緊給她們見禮,「小女黎棠,給方夫人請安,給劉嬤嬤請安。」
方夫人扶著她的手腕,把她扶起來,「快別這麼客氣啦!你也知道,林都憲與我家老爺交好,等你過了門,咱倆還要時常來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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