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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予是間大公司,應該也不會騙自己這麼一個過氣女星。
賣身就賣身吧。金鹿拿起筆,利落的簽下名,按了手印。
金鹿按下手印的瞬間,賀宸予沉黑的眸子中閃出一抹幽光。
從今以後,她就是他的人了。
金鹿一心只想著三十年死約的事情,以至於她忽略了合同最後寫著一行小字:
合約履行期間,乙方有權干預甲方婚戀自由。
約滿後,由乙方決定是否續約。如乙方有意願續約,甲方不得反對。
裡面的這個甲方就是金鹿。
意思也就是說,如果賀宸予想,金鹿一輩子都得呆在嘉予。並且除非賀宸予同意,否則金鹿永遠都沒辦法和別人談戀愛結婚。
金鹿走後,施明進到辦公室,翻著簽好的合同問道:「賀哥,你怎麼知道金小姐會簽這種不平等條約?」
「她根本就沒發現這條,」賀宸予將施明手中的合約抽走,鎖到了一側的保險箱內,「就算發現,她也會簽。」
施明抽抽嘴,賀宸予簡直把經商那套奸猾全用到金鹿身上了。
先是捧紅粱荷放在前面做餌,之後《焚心傳2》全員回歸順理成章簽人。
今天一來就搞了幾個導演讓金鹿眼饞,然後報出要感恩的名頭讓金鹿少了戒備,想著賀宸予是個會感恩的人,連三十年死也不多考慮下就簽了。
還有干預婚戀自由這一項直接被忽略。
不過娛樂公司合約很多也都會有干預婚戀自由的條款,只是大多公司都只會不准明星當紅那幾年結婚,或者不能公開戀情而已。就算金鹿發現應該也不會太過在意。
可她永遠也想不到,賀宸予要干預她的不止幾年,而是一輩子。
鹿啊,選嫁予,全世界都是你的。
第10章
金鹿回家之後心情放鬆了許多,不用再去糾結一些有的沒的,既然簽了就等著吧。
舒舒服服的在家裡宅了兩天,接到了個陌生電話。
「你好,請問是金鹿金小姐嗎?」電話那頭的聲音低沉,有點耳熟。
金鹿一骨碌從沙發上坐直,「嗯,是我。」
「你好,我是你的新經紀人。」男人頓了一下,金鹿在電話里聽到紙頁反動的聲音,應該是在看著什麼。「請問你明天下午有時間嗎?」
「有,有時間。」金鹿迫不及待的道。
電話那邊輕笑一聲,「那請你明天下午一點來嘉予一趟,我們見個面。」
「好的好的。」金鹿隔著電話直點頭,渾然忘了自己其實沒必要這樣急切。
那頭交代道:「嘉予大廈十三樓,左轉第一間,記住了嗎?」
「好的,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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