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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守著的差吏有序威武喊著。
府尹再過了一遍手上的內容,吩咐:「都宣上來。」
封凌、良珠先後走進內堂。
府尹見了封凌,先一步開口:「封會元身體不適,不用跪拜。」
封凌拱手:「謝過大人。」
良珠在旁邊恭敬跪拜:「小女良珠替傅小姐前來。」
府尹應聲:「知道了。帶犯人。」
案件本身是真的簡單。當街行刺,一人傷了另一個人。差吏立刻將犯人帶了上來。
封凌早前有得到消息,可在見到被帶上來的犯人時,依然驚詫了一下中年男子的狼狽樣。
中年男子是被拖上來的,恍若一條死狗。他雙手雙腳指頭全部軟趴趴掛在那兒,已結塊的深棕紅色血塊清晰可見。他嘴角歪著,無意識流淌著口水,雙眼放空,神智似乎已不在。
良珠悄悄看了眼,倒吸一口涼氣。
怎麼這人已成這樣了?
府尹在上頭拿著下屬寫好的文書:「此案情形惡劣,本官非常氣憤,遣人審了一番。此人喜賭,欠款良多,家中無米可食,心生歹念,當街行兇,試圖搶奪傅小姐錢財。」
要不是封凌早前知道有錦衣衛插手,或許就信了。
上頭府尹話說到了這裡,將文書往邊上一擱,語氣肅然繼續說著:「此為其一,人證物證齊在。」
本以為話就此結束的封凌輕微抬眼,在下方聽著府尹繼續說。
「有不法之人與傅小姐結怨,有雇此人行兇殺人行為。此為其二。」
這下輪到良珠猛然抬頭,驚愕瞪大眼。
府尹語氣未變,照常肅然:「然第二點未有證物,錢財未曾查到。本官認為第二點存疑,有脫罪嫌疑,所以本案以其為主犯判決。堂下可有異議?」
封凌笑了。這府尹是明明白白在告訴他,這案子幕後估摸著還有人,但實在是查不到。要是查到了,這人本就只傷了人手,可能還會被輕判。
府尹是個聰明人。
封凌拱手:「無異議。」
「嗯。流三千。結案。」府尹快速斷決了案子,「退堂。」
退堂鼓聲擊香。
封凌左手撣了撣身上並不存在的灰塵,冷漠掃了眼旁邊依舊無意識的男子。流放三千里,是順天府府尹能判最重,又不需要通過皇帝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