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殺心起(2/2)
「魏叔玉。」心中有了決斷,李貞開始點名。
「屬下在。」
「你這一次就不用跟著本宮出海了,你留在這裡,處理這件事吧——記住,本宮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絕不姑息,所有涉事人員,一個都不要放過。」
「屬下遵命,屬下保證絕對不放過一個罪犯。」魏叔玉是魏徵的兒子,雖然能力遠遠不及他老爹,但性格卻和魏徵很像,鐵面無私,直言犯諫——也就是李貞口中那種平庸的清官典型。
好在魏叔玉不像是他爹那樣頭鐵,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能力比不上老爹,因此為人處世倒是很謙虛,遇到不懂的地方也懂得不恥下問,因此還是很得李貞的看重的——如果他能一直保持這樣的品性,那即便是做不了宰相,做一方刺史或者衙門主管還是沒問題的。
李貞怕的是什麼人?
他怕的是那種明明沒有什麼本事,偏偏性格還倔強死板,不聽人言的那種人。
這樣的官員即便是再強勢的統治者都不好懲治他——畢竟你要說人家有錯誤吧,人家在任期之內沒有拿百姓一針一線,名聲好的不得了,就算是想要懲罰,朝野都不會同意,可你要說他沒有錯誤吧,他在任期內雖然說沒有一點錯誤,但是也沒有一點建樹,堪稱無能至極……
這樣的人放在一般宅心仁厚的君主身上,可能不但不會懲罰他,還會好生寬勉獎賞一番,然後就算是再不喜歡,也會給他提一級,大不了扔到一個清水衙門養老就是了。
或許在別人眼中這樣的人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可是放在李貞這裡卻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因為李貞奉行的是無功便是過。
甚至在李貞眼中,這些所謂的『清官』甚至比有能耐的貪官還要可恨,至少貪官雖貪,但他們終究做事了,終究是促進了當地的經濟建設,可是這樣無為的庸官卻是占著茅坑不拉屎,自己沒有作為,還不給有作為的年輕人讓路,當真是可惡到了極點。
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講述了一個故事:一位官員死後昂首挺胸到冥府報到,聲稱自己所到之處只飲一杯清水,雖無功亦無過。閻羅王卻斥責道:如果不圖錢物就算好官,那麼在公堂上設立一個木頭人,豈不更好?
這個故事很值得讓人深思,所謂好官,不應是無所作為的「清」,更應該敢於擔當、勇於任事。國家為什麼要科舉?不就是讓你們做事情的嗎?如果只要求保持本心,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那麼這個官未免也太好當了吧?哪裡還需要什麼科舉選才?
這樣能夠保持本心的人在民間實在是太多太多,扔一塊磚頭下去說不定都能夠砸到一個,直接從民間選拔就是了,哪裡用得上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讀書人?
當然,李貞之所以有這樣的觀念不是因為他喜歡貪官,實在是人都有劣根性,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這樣那樣的缺點,李貞這麼選擇也是無可奈何之舉——畢竟海瑞這樣的人整個中華歷史幾千年也就出了這麼一個,堪稱是為官的道德標杆(哪怕是魏徵這樣的頭鐵,家族名下都有幾十間商鋪呢,海瑞才是真正的官員典範,窮的連肉都吃不起),李貞不可能要求麾下所有官員都像海瑞,那樣實在是不現實,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從貪官之中選取有才能的人來任命了。
「殿下饒命啊……」
就在李貞沉思的時候,一聲慘叫將李貞驚醒,入目望去,發現前去抓人的侍衛已經回來了,而在他們手中都各自抓著一個人,用繩子捆的結結實實的,這些人中又老有少,甚至還有小孩子和女人……
「混帳,本宮讓你們去抓主謀,你們怎麼連人家小都給抓來了?」李貞大怒,他並不是那種喜歡牽連家人的人,除了是有關叛國之類的重罪之外,類似這種官商勾結,貪污受賄,李貞一般都是只抓犯事之人,對於家人只要不是從犯或者阻撓辦案,他是不會處理的,哪怕是家人犯罪,只要不是死罪,李貞也不會要了他們的命。
「殿下,這實在是怪不得屬下啊,殿下您看看屬下的臉。」那個抓了女人的侍衛也很委屈,抬起臉道:「您是不知道這婆娘有多兇悍,在得知我們要抓他的丈夫的時候,居然單槍匹馬堵住了門,對著強行衝上去抓人兄弟們是又抓又撓,不信您看我們兄弟的臉,都成蘿蔔絲兒了,以後還怎麼娶婆娘啊?……兄弟們沒有辦法,只能將她也帶回來了,而且他家裡就只有三個人,兩個都抓走了,他們的孩子就沒得人照顧了,所以屬下做主也將這孩子帶了回來。」
「額……」看清了面前三個侍衛的臉之後,李貞汗顏,只見三個人全都破了相,最輕的那一個臉上也至少有五道以上的血痕,而且看深度還不淺,有一道傷口李貞明顯看到了耷拉出來的肉條子,模樣好不悽慘,如果事後不注意治療的話,是真的會在臉上留下傷疤的。
「咳咳,先不說這個了,你們先下去療傷吧,別留下疤了。」李貞乾咳了兩聲,吩咐道:「至於這個女人,好好的查一查她的底細,如果沒有問題,就和孩子一起放了吧。」
「是,多謝殿下,屬下告退。」
「……你們怎麼都不說話?」處理完這件事,李貞猛然覺得氣氛有些冷場,扭頭才發現所有人,包括李敬業等人都低著頭,沒有一個人吭聲的,不由有些奇怪的問道。
「……殿下,這些人都要殺了嗎?」魏叔玉此時也有些麻爪了,原本李貞將這件事交給他,他還是很高興的,因為這意味著他這麼多年所學終於有了用武之地,可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