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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究竟是個什麼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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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究竟是個什麼罪?(第二十八更)

「啊?」張亮(張亮是刑部尚書)看熱鬧看的正興奮呢沒想到火會燒到自己頭上,頓時陷入了為難之中,有心兩邊都不得罪吧,但上面有皇上看著呢,自己也不好和稀泥。想了想,還是李世民的威力夠大,只能在心中想了一下,苦笑著搖頭道:「房大人你這可是為難住我了,識人不明的定罪實在是太過模糊了,一般都是按照被舉薦的人造成的損失來做出懲罰的,《貞觀律》中根本就沒有明確的規定過。屬下剛才想了想,歷史上類似于越王殿下這件事情,其實也不多,懲罰最嚴重的是在漢朝,有一個人舉薦了一位將軍領軍出征,結果這位將軍卻打了敗仗,損失慘重,這位將軍直接被罷黜免官,但舉薦他的那個人卻只是被罰俸三年罷了,這個倒是有點類似于越王殿下此次的事情。」

「這樣啊。」李世民表面上陷入了沉思,但心裡卻樂開了花,給了張亮一個讚許的眼神,朗聲道:「既然如此,那就按照這個來吧……不過貞兒畢竟是親王,造成的損失又比較大,那就在這個懲罰的基礎上翻一倍……就罰俸六年吧……不知諸位愛卿覺得如何?」

我們能說不同意嗎?所有人都一臉的苦笑,雖然心裡不爽,但表面上還是認可了這個懲罰。

畢竟說到底只是識人不明罷了,何況有以前的案例作為對照,李世民又在這個基礎上加罰了一倍,真的已經夠重了,任誰也說不出什麼來。

何況,平心而論,這個懲罰確實夠嚴重的。

大唐一品官員的俸祿是多少:其中光是俸銀就有81.6兩(之前提到過,唐朝物價很便宜,一斗米不過三五文罷了,八十多兩銀子足夠養活一大家子了。),除了俸銀,還有俸料650石(石在古代即是重量單位,也是體積單位。按照重量來算的話,按照漢制:一石為四鈞,一鈞為三十斤,一石也就是一百二十斤,120X650=78000,七萬八千斤。如果按照體積單位來算:一石是十斗,一斗米的重量差不多在12.5斤,十斗就是125斤,125X650=81250,八萬一千兩百五十斤,兩者相差不多,但無論是哪種,養活一家子都足夠了),除了俸銀和俸料,還有職田1200畝,僕役補貼240兩,這麼多錢相加起來,差不多折合現在人民幣172萬人民幣了,這些都還算是正常收入,除了這些收入外,皇帝時不時的還會賞賜一些絲綢布匹,時鮮果蔬之類的,如果加上這些,就更多了。

一次性罰掉六年的俸祿,也就是說這個官員你要白給大唐干六年活兒而拿不到一分錢,一般人根本就受不了。何況李貞還不是純正的官員,他是親王,封地里的收入也是要收回的,如果他沒有別人營生,那他這些年就只能吃土了。

問題是李貞雖然不是一般的官員,但他是一般的親王嗎?誰見過一個王爺的年收入,能抵的上整個大唐國庫的收入呢?

要知道李貞在民間可是有一個小財神的外號的啊,他還是大唐帝國最大商行的幕後主人,名下的產業究竟有多少,連李貞自己都不清楚了,,每日裡日進斗金,這才是真正的富可敵國啊。

被罰掉六年俸祿,對別人來說是要命的懲罰,但對於李貞來說算得了什麼?這麼點小錢對他來說,恐怕連一根汗毛都比不上,甚至光是他幾個呼吸間所耗費的時間所賺到的錢都比這麼一點小錢多的多。

「臣等心服口服……」無奈,眾人只好咬著牙承認了李世民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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