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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玉米收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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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隊穿戴的金光閃閃的婦人,提著籃子在田地里掰玉米棒子的場景,其實很炸人眼球,至少熬夜之後起的比較晚的於秋,在陽台上往下面看到這個畫面的時候,迷迷糊糊的眼睛頓時就感覺清晰了許多。

簡單的洗漱了一下之後,於秋就來到了水庫旁邊的田埂邊,這裡,房玄齡正和長孫無忌正圍著幾籮筐有差不多一尺長的大玉米棒子端詳。

於秋才在他們身邊蹲下來,就聽到了趙七娘等人在田間的對話。

「秋哥兒可真是忍的住,像喜兒這樣長的細皮嫩肉的姑娘,他也不急著收房。我們家老蘇才去了外面幾個月,就來信說想的慌了呢!回頭得跟秋哥兒說說,給老蘇放個假,讓他回山莊裡住一段時間,老娘我說不定還能再下個崽呢!」

「下崽應該不是你真正想要的吧!你想讓你家老蘇回來多跟你快活幾天才是真,可憐的喜兒喲,都快十八了,還沒嘗過男人的滋味。」

「哈哈哈,就是,就是,一看七娘就是個貪歡的……」

「你們這些貨才貪歡呢!要不秋哥兒屬下的那些親衛們把持的住,你們這些老娘們只怕都往房裡拉了好幾個了……」

趙七娘她們聊起這方面的話題的時候,台詞一向都是這麼的豪放粗糙,說的張喜兒的臉蛋上紅霞亂飛,然而,眾多婦人們卻都是習以為常。

在她們原來的世界裡,就是三件事,幹活,吃飯,生娃。

現在於秋又給她們增加了一件事情,梳妝打扮,這讓她們瞬間意識到了自己是個女人,需要美美的享受生活的樂趣,比如:聊天八卦。

像她們這樣在身上掛著幾百克金飾,在陽光的照射下各種閃的模樣,簡直就是『土豪富婆』這個詞的具體表象。

還別說,這非常符合這個時期喜好艷麗裝扮的大眾審美,如果讓她們幾人穿戴這身金飾到洺州城,或者洺津渡的街頭走上一走的話,一定會在婦人圈子裡面颳起一陣戴金飾的風潮來的。

「這個玉米,究竟怎麼吃?」將玉米的包衣和須子反覆剝開查看了好幾遍的房玄齡見到於秋過來了,立即開口問道。

「嫩玉米煮著吃,自帶一種甜味,這種還帶些水份的老玉米,可以烤吃,不過,最好是曬乾了之後,磨成玉米面粉,做蒸餅,窩頭,煮糊糊,或者壓粉條吃,一般會比栗米和燕麥的口感要好一些,加一些其它材料,做的好的話,味道不輸給小麥大米。」於秋撕開一個玉米的包衣,一邊清理著玉米棒子上的毛須,一邊道。

就他手中的這個玉米,放到後世高產田裡,都算是品相極佳的,這與玉米種植下去之後,肥力,水份,日照都很充足,除蟲除草工作做的無微不至有關。

於秋只需要掂幾下手中沉重的玉米棒子,就知道,畝產量一千斤多斤是沒跑了,這說的還是完全曬乾以後的重量。

聽了於秋的這番講解,房玄齡和長孫無忌其實是很想嘗嘗玉米的味道的,但是,這種高產作物種子得來不易,他們即便是心裡想吃,也不敢表露出來。

倒是想偷吃的小虎,因為太過貪心,往懷裡多揣了幾個,結果暴露了,被於秋抓住之後,還咯咯笑的不斷掙扎,硬是抱著最後一個沒有被於秋掏出來的玉米棒子不鬆手。

看到在山莊裡根本不缺美食的小虎都這麼想吃玉米,長孫無忌和房玄齡頓時就相信了這東西的味道很好吃,剛才下田的時候那些婦人們可就笑罵過,有人此前在地里偷吃過玉米,小虎就算不是主犯,也肯定是其中一個從犯,肯定是吃過玉米的。

午後,數十框被剝開了包衣的玉米棒子在山莊前院的水泥地曬場上攤開,在沒有脫粒機的情況下,將玉米棒子曬的很乾了之後,再用兩個棒子手工相互磨,來達到脫粒的效果,是比較常見的方法。

廚房平時烤肉的鐵架子上,就著做午飯時沒有燃盡的一些柴碳,幾條玉米已經被於秋用削尖的竹籤串好,放在了上面。

老玉米其實不怎麼好吃,不過,刷上一些野生的蜂蜜,那就不一樣了,甜香的味道會讓人直抽鼻子。

還沒有吃午飯的長孫無忌看著金黃色且表皮逐漸爆開的玉米粒,咽了咽口水道,「你不應該那麼著急著吃的,都還沒有稱重做記錄呢!」

於秋笑了笑道,「玉米只需要靠眼睛看,就能讓大家知道它的產量很大,而且,我現在還需要向別人證明什麼嗎?」

「你真的不知道劉尚書就是為了這玉米而來的麼?」長孫無忌再度咽了咽口水道。

「大概知道吧!不過,我不怎麼在乎。」於秋專注的翻著幾條即將烤熟的玉米棒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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