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初唐大農梟 > 第十三章 進城前的準備

第十三章 進城前的準備(2/2)

目錄

聞言,趙七娘面色一凝,想了想之後才開口道,「咱們村其實在十多年前的時候就叫寡婦村了。自喜兒之後出生的孩子,至少有一半並不知道誰是他們的親爹,所以,後來咱們一合計,就都不給他們取大名了,免得其中一些孩子被嘲笑是野種。」

「這……」

於秋喉嚨里好像堵了一根刺一樣,硬是沒有說出話來。

戰亂的年代,婦人都是被亂兵欺凌的對象,這些寡婦們,得要多麼的頑強,才能在這個世道活下來啊!

作為一個資深餐飲行業從業者,專業大廚,對於剝皮取肉的工作,於秋自然是再熟悉不過了,一張完好的皮,可比一張被弓箭或者捕獸利器穿透過的動物皮要值錢的多,在於秋穿越之前,原主也是有近一年穿州過縣的逃命經歷的,對於一些東西的市價,他也有些了解。

黃鼠狼的皮比兔皮要值錢一些,一張好皮,至少能賣到三百文以上,刺蝟沒有幾兩肉,殺了吃不划算,賣到藥鋪,卻是能有一個不錯的價格。

目前整個河北之地到處都是戰爭狀態,物價早已失衡,糧食和肉食的價格,都是十分高昂的,一隻原本絕對賣不到一百文的兔子,現在至少可以賣到好幾貫錢。

為何有這麼高的價?

因為河北之地,一斗米的售價,高達三千文,即三足貫錢,而一斗米不過十二斤左右的重量而已。

野兔的體型雖然比家兔小的多,但成年大兔子,至少也有五六斤,這可是肉食,比米要貴重的多,只是小冬要將所有的兔子全養起來,於秋就只好不將它的價值計算在內了。

其它能賣的東西合起來算也不少,比如山雞的長尾羽毛,一根就是十文錢以上,這可是有不少根呢!曬乾的臘田鼠肉,一隻現在也能賣到一兩貫錢,一隻野鴨子則是能賣到好幾貫,沒辦法,誰叫打起仗來,錢都不值錢呢!

除開四隻小野豬和九小野雞以及所有兔子之外,於秋預計其它獵物可以賣到一兩百貫,聽上去好像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在斗米三千錢以上的河北,這也就是幾石糧食的價格而已。

有了這些錢,他倒是可以淘換一些生產工具,讓村裡的勞動效率更加高效一些,鐵製的犁頭,是他必須要的,不然耕種的系統任務就很難完成,光是這麼一個玩意,就可能花掉他好幾十貫。

並不是說鐵就有那麼貴,幾十貫錢的重量比一個犁頭要重好幾十倍,論實際價值,鐵遠遠沒有那麼貴,只是你想要在城裡拿到鐵器,就必須有足夠的錢去賄賂管制鐵器的官員,從隋末大亂開始,就沒有那個軍閥不將鹽鐵設為專賣之物的,劉黑闥也不例外,鐵器就不是一個小老百姓有錢就能隨便買的東西。

還有諸如鐵鍬,鐮刀,斧頭,鋸子,刨鐵之類的工具,整套打造下來的話,估計賣獵物的這點錢就不夠花了。

真正想要盈利,賺足大家在接下來一段時間的生活所需,那還是得靠賣饅頭才行。

不過,進城賣饅頭,也是一種非常冒險的事情,既然要做,準備工作就得做足了。

索性,孫大娘和陳五娘並沒有讓於秋失望,她們已經將各家的陶鍋陶盆全部集中到了張喜兒的家中,並且,將四套五層的蒸籠格子捆綁固定在了兩架獨輪車上,而各家從盧家借來的麥種,也被她們帶領村裡的女娃磨出來了一小半,足有六百多斤。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