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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章,新的議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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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問題解決之後,上海和平大飯店繼而恢復了議和談判進程。

中日雙方代表團在第二天早上召開了新一輪的談判會議,就在之前的幾天時間裡,雖然大家都在關注台灣政權的轉『交』工作,可核心人物『私』底下仍然還是為議和條款忙碌著。談判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儘管中國取得主動權,可也必須知道日本方面的全部底細,只有這樣才能制訂足夠利益的文本。

就好比二十年前的甲午戰爭,當清廷的議和代表團抵達日本之後,日本政fu將一份已經翻譯好的友好聲明文書『交』給清廷代表。清廷代表沒有仔細多想,直接把這份由日本人翻譯成中文的文書一字不漏的用電報發回國內,並且還是使用大使館級別的電報密碼。結果可想而知,日本對照中文文書,一下子就破譯了清廷大使館的電報密碼。

正因為如此,整個甲午議和談判清廷代表幾乎毫無秘密可言,慈禧『交』給李鴻章的議和底線全部讓日本人得知。在隨後的幾天裡,日本人非常『精』準的把握議和條件,讓清廷失去了所有迴旋餘地。

縱然此時中國代表並不清楚日本的底線是什麼,但是按照外『交』部分析和元首特別『交』代,有一些必要條件是必須達成。台灣只是其中之一,其餘的則是在第一次議和談判的基礎上加以擴大。而問題就是擴大多少倍!【】1908大軍閥1115

這一場的談判會議上並沒有進行多少新條件的討論,僅僅是先確定第一次議和談判的框架。中方代表換了一種方式來『交』涉,將議和分化為幾個大塊,其一是賠款,其二是割地,其三軍事限制,其四是通商特權。

從框架上來看,這確實是一份正常的議和內容。雖然甲午戰爭時日本沒有嚴格限制中**事發展,但那是因為當時日本獲得了朝鮮特權,不允許中國在朝鮮駐兵。這在當時已經可以算得上是軍事限制。

日方代表象徵『『性』』的爭取了一番,嘗試能夠先發制人在大框架上減少壓力,可畢竟這只是一份框架,還沒有任何實質的條文內容。最終象徵『『性』』的爭取變得毫無意義,只能確定了這一份議和協議的步驟。

中午休息了幾個小時,中日雙方都需要時間來考慮接下來的談判著手點。

到了傍晚時分用過晚飯後,這才緊接著召開第二場會議。這是中國方面故意安排的會議時間,晚上開會彼此都不想拖延的太久,因此自然會儘快確定條文,這樣以來也省得大家做無所謂的爭執和猶豫。

在這場會議上,中方代表總算開始切入正題,直接拋出了戰爭賠款的談判。經過一番角逐,中方代表原本要在第一次議和時的八千萬美元賠款上擴大到三億美元,畢竟今昔非比往昔,當初八千萬美元時是日本不珍惜,出爾反爾結果還是一敗再敗,理所當然要加重懲處。

但是如此龐大的戰爭賠償經費,即便日本政fu想要『花』錢消災,然而以目前國內經濟金融環境來看,根本是不可能償還的清楚。畢竟現在日本政fu不僅僅是要承擔戰爭賠償,還有之前欠下的各種外債,只怕未來一百年之內的大部分國庫收入都要用來支付。

經過一番『激』烈的爭論,日本一位財政代表非常無奈的說道:「如果中方承諾我們日本國分期八十年到一百年來償還這筆債務,或許我們是可以答應的。但是未來的情況誰也不知道會怎麼樣,也許因為匯率變動,又也許因為國際政局變動,說不定反而會導致這筆拖欠過久的債務不了了之。總之,我希望中方能夠慎重考慮。」

原本外『交』部副部長陸宗輿認為無所謂,就讓日本欠中國八十年的債務,不急著在幾年內就收回所有戰爭賠款。這八十年的時間,收利息都有賺頭,何必還要同情一個出爾反爾的卑鄙國家呢?

不過經過中國外『交』部的內部『交』談之後,考慮到中國正在秘密執行的「東亞經濟復甦計劃」,日本根本無力支付這麼巨大的一筆戰爭賠款。索『『性』』先在戰爭賠款上讓步,接下來再在其他方面多爭取一些,未嘗不是一件壞事。

於是,中日雙方很快簽訂了第一份賠款協議,將三億美元縮減到一億八千萬美元。

協議上規定,日本必須在一個月之內支付兩千萬美元的首期賠款,從次年開始每年償還五百萬美元,三十二年之內全部償還完畢。每年的利息為四厘,在償還期之內若有逾期,則按照月息三厘賠償,並且採取利滾利的形式來計算,直到逾期款項和利息全部支付完畢。如果三十二年之後仍然無法還清債務,則剩下的尾款以同樣方式計算。

首期賠款兩千萬美元以現金或者等價黃金、白銀支付,所有分期付款的款項都以日本海關關稅做抵押,到時候由中國派遣監稅官常駐日本海關總部,負責整理和記錄日本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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