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出賣(2/2)
招人有多種模式,一種是購買,從官方購買罪犯,行賄有罪改無罪購買,這方面購買的通常是打手,有家人這類的抵押品,他們按照能力不同,需要為塘鵝效勞多少年,或者做多少次案。這類人檔次比較低,一般來說無法接觸到獵頭部的高層。
第二種模式是接洽,比如火藥在南美是很有名氣的炸彈客,有人聯繫上他,開出條件,開出好處,火藥走投無路就會想到他們。這類人通常是契約或者自由類型,主要看罪犯是否需要塘鵝的幫助。
第三種模式是培訓,塘鵝有一個秘密訓練營,訓練營出來的人一般是做比較貼近高層的活,人數很少,有部分黑衣人就是訓練營出來的。這部分人忠誠度非常高,屬於塘鵝的內圍人員。
第四種模式是懸賞,伴隨塘鵝的強大,這模式越來越少用了。某僱主開出塘鵝無法拒絕的價格,要求做一件壞事。而塘鵝沒有合適的人去完成這件壞事,這時候就需要進行懸賞。
火藥屬於第二種模式,塘鵝通過火藥的中間人聯繫上火藥,留下了聯繫方式。火藥當時並沒有放在心上。當火藥面對派遣的殺手調查追殺,和警方步步緊逼,自己的中間人慘死情況下,於是從南美逃亡,這時候就聯繫上塘鵝,成為了塘鵝的契約員工。契約時間為十年,可以續約,火藥有權拒絕過於危險的委託,進行委託能收取和自由員工一樣的報酬。
當年招募火藥時候,塘鵝的規模並沒有這麼大,這么正規,所以火藥是和一位董事正面接洽。也是少有的知道董事身份的幾位罪犯員工之一。
塘鵝董事肯定是大魚,但是未必的抓的了,因為警方需要證據。諸如這些穿戴冠冕的人,肯定不會有明面的犯罪事實。但是火藥如同願意成為證人,那性質又不一樣了。有了火藥這位污點證人,警方就可以對董事進行全面的搜查。做壞事總是要有目的的,對資產等進行評估清查,對其接觸的人進行調查,對其過往的歷史進行深查,相信能得到一定的證據。
但是這是一條長線,非常長,需要國際警方的配合與合作,甚至a市警方不會有主導權,所要花費的時間和精力相當大。
和警察不同,蘇誠家裡只要一個姓名就足夠了,他們不需要什麼證據。蘇誠現在是天人交戰,要陷這麼深嗎?這遊戲有彈性,但是也有底線。自己跨越的太多,太深,對家裡來說肯定是利好,一個董事曝光,然後根據這條線查找,說不準能把董事一個個挖出來。
但是對蘇誠不是好事,一來是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二來是讓塘鵝忌諱。說什麼規則,那是在自己沒有覆滅危險之前,一旦有滅亡的危險,塘鵝肯定會鋌而走險。畢竟塘鵝知道有另外一股勢力在亂搞後,遲早會查到七組。
左羅沒有說話,詢問眼神看蘇誠,他看的出蘇誠在思考。蘇誠站起來:「我們單獨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