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吵架(2/2)
「那到底你是她男朋友,還是那個夏雲哥哥是她男朋友呢?」方白輕聲問道。
胡說抬起頭,看著大魔頭,咬了咬嘴道:「當然是我是小雪的男朋友啊!」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不主動找小雪呢?」方白反問道。
「我……我……我比不過那個夏雲。」胡說有些不甘心的說道,雖然承認別人很難,但是這是事實。
「所以,你就沒有主動找小雪……」
「嗯!」
方白無奈的捂住了自己的腦袋,隨後無奈的問道:「那你有沒有想過,小雪可能在想,是你五十九天二十一個小時三十八分鐘沒有聯繫她了呢?」
「是三十九分鐘了。」胡說糾正道。
「行,三十九分鐘!」方白聳了聳肩道。
「我怎麼知道,她身邊有她的夏雲哥哥,而我,只是一個什麼都不是的男朋友。」胡說有些激動的說道,隨後聲音越說越小,到最後就細不可聞了。
「行吧,那老師問你,你和小雪在一起的時候,都是你主動聯繫小雪的,還是小雪主動聯繫你的?」方白覺得自己這個人生導師也不容易。
「每次……都是……都是我主動找小雪的。」胡說沉思了一會道。
「那小雪像是那種會主動聯繫人的女孩子嗎?」方白再一次問道。
「不是,小雪性格很溫柔而且很內向的,每次都是我主動找話題的!」胡說肯定道。
「既然如此,那為什麼你現在不主動找她了呢?」方白盯著胡說問道。
「因為她身邊有夏雲了啊,她有夏雲了,還要我幹什麼?」胡說一談到夏雲就有些激動。
「所以,你就故意不聯繫小雪?」方白皺了皺眉問道。
仿佛是被大魔頭說對了一樣,胡說聲音有些小:「我……我……就是想看看,小雪會不會主動聯繫我。」
「然後你等了五十九天二十一個小時三十九分鐘,小雪都沒有主動聯繫你,所以你就覺得小雪不喜歡你了。」方白接著道。
「是四十分鐘!」胡說糾正道,隨後點了點頭:「嗯!」
「行吧!」方白拍了拍胡說的小腦袋,「這樣,老師先給你說個故事吧!」
「嗯!」胡說點頭,靜靜的坐在了椅子上。
「這個故事呢,是發生在一對情侶身上的事情。」
「這對情侶,一個叫做孟雲,而另一個,叫做林佳……」
有些日子過久了,彼此雖然還愛著,卻抵不過寂寞,真正的愛情就像是一杯平淡的白開水,只有忍受住寂寞,才能和相愛的人走到最後。
而方白所說的這個故事,就是地球上比較火熱的《前任三》。
整個故事總結一句話就是:一個以為他會挽留,一個以為她不會走。
兩個人不想服軟,最起碼,那個一直服軟的人想要對方服軟一次,而那個一直不服軟的人以為對方會再一次服軟。
拖到最後,兩個人誰也挽留不了誰。
而為了挽留一個人,雙方都做了無數的蠢事,比如說在朋友圈裡狂發絕情的話,或者狂發一些『自己過的很好』的言語。
方白記得,在這部電影上映的時候,他的一個朋友談了七年的感情說分手就分手了。
原因很簡單,女方要男方去省會工作,男方不願意留在省會,並且女方還要求他買一套房子,男方服軟說等兩年,而女方認為他在敷衍,那個時候他剛買了車,手頭確實沒什麼錢,因此鬧掰。
女方以為男方會服軟,而男方則認為自己沒有錯。
最後陌路。
最後女方離開了省會,而男方則是留在了省會。
這裡面又發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男方也曾回過老家去找女方,最後方白還記得朋友找他出來喝酒的時候,朋友痛哭的模樣。
愛一個人愛了七年。
最後朋友結婚的時候,方白不再提起那個朋友愛了七年的那個人,每個人心裡都會有一個愛而不得的人。
當有一天,不再打聽你的生活,能夠平靜的面對一切關於你的消息時,就說明,我已經放下了。
……
「林佳和孟雲最後還是走散了,時間跳轉到了六年之前。」
「林佳說:你不要我了怎麼辦?」
「孟雲說:那我就像戴上孫悟空的裝扮,去最繁華的街道喊一百遍『林佳我愛你』。」
「孟雲又說:如果你不要我了怎麼辦?」
「林佳說:那我就吃芒果吃到死為止!」
「故事最後的最後,兩個人還是沒有能夠在一起,林佳買了好幾箱芒果,不停的吃,不停的吃,吃的全身過敏!」
「而孟雲則是戴上了孫悟空的金箍,拿上了他的金箍棒,走到了那座城市最大的街道大喊道:林佳……給我留點……咳咳……不是,孟雲大喊:林佳,我愛你!」
「小傢伙,故事聽完了,有沒有想到點什麼?」方白看著正在沉思的胡說不由問道。
胡說咬了咬牙,以他的閱歷,還不足以明白這兩個人之間的愛恨情仇,最後只能輕搖了搖頭。
「那你覺得,他們分手最大的原因在哪裡嗎?」方白引導著問道,才十一二歲的小孩子,經歷著自己最美好的初戀時光,不明白其實也很正常。
「額……因為……他們……額……裝逼?」胡說小心翼翼的問道。
「唉喲!」
「唉喲!」
隨著大魔頭一巴掌拍下來,胡說吃痛的摸著自己的腦袋。
「因為缺乏交流!」大魔頭有些生氣的說道。
「缺乏交流?」胡說嘀咕道。
「你爹娘吵架嗎?」大魔頭再次問道。
「嗯,吵架呀,基本上一個月會吵上那麼幾次,可是這跟我爹娘抄不吵架有什麼關係?」在經過一個故事的緩衝之後,胡說的心情明顯調節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