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在紐約最後的行動(1/2)
正文:馬修最初只是想要和丁浩合作,讓他能夠幫助自己更好的找到自己的仇人金並,他看中的是丁浩的能力,畢竟他一個人單槍匹馬已經十來年的時間,都沒有找到金並究竟是誰。而且對方卻發現了自己,對他進行一次次的追殺,他需要幫手。
但是和丁浩達成合作意向之後,丁浩的所作所為讓他有點後悔:自己是不是找錯合作對象了,這傢伙完全就是一個瘋子。丁浩在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裡面,屠殺黑幫分子,讓紐約的黑幫都不得不搬出紐約逃命,甚至在剛才直接去殺紐約政客,這完全是和正斧作對,馬修都不敢這麼做。
沒錯,丁浩的行動在馬修的眼中完全就是瘋子才會做的事情,根本不考慮後果,這樣的肆無忌憚只會讓正斧和軍方甚至神秘莫測的神盾局都將她列入危險分子的行列,要剷除掉這樣的威脅。這不符合馬修的行動準則。
所以在剛進門之後,馬修就對丁浩說道:「你是真的不準備在美國待下去了?居然這麼瘋狂,之前殺黑幫還算在正斧的容忍範圍之內,還有回緩的可能,現在你殺掉了紐約的那麼多官員,已經沒有後退的路了。你究竟想做什麼?」
面對馬修的質問,丁浩聳了聳肩:「我殺的都是該殺之人,沒有一個是冤枉的,那些人或者就是對更多人的傷害,所以你不用說了。」
「你這樣做,讓我很難辦,我現在是你的合作夥伴,如果一起行動的時候引起那些人的注意,到時候他們詢問你的身份我該如何回答?你也要想清楚了,到時候我是不可能為你隱瞞的,」馬修說道,他確實不大可能為丁浩隱瞞,他們只不過是一次交易的合作而已。
「不用你隱瞞,因為他們不會發現我和你的合作的,因為我馬上就要離開紐約了。」丁浩說道,他要去全美國買房,用來布置他的回城術的網絡,只要完成,那麼他可以隨時在美國各個地方傳送,那樣就不怕被圍攻了。
「你要離開?可是你和我的合作還沒有完成,我還沒有找到金並是誰呢。難道到時候再聯繫你?」馬修說道。
「不用那麼麻煩,我知道金並是誰,今天就算了,現在紐約風聲鶴唳的,過幾天,我和你一起行動一次,到時候我會帶你找到金並,然後為你報仇。」丁浩說道、
「你知道金並是誰?」馬修震驚,他可是調查了十幾年的時間,從最初十幾歲的時候失去父親之後,他就開始默默地調查,一直到現在,可是都沒有查出金並的真實身份,丁浩怎麼可能知道。他可不知道丁浩是從另外一個世界穿越而來的,在他眼中金並的身份就是一個送分題。
「怎麼?不相信,到時候你就知道了,反正也就是幾天時間而已,你已經等了這麼多年了,也不差這一點。反正到時候你完成復仇,我們兩不相欠,而你不得對任何人說出我的這個身份,這查理的身份我有大用。」丁浩說道。
他是故意不告訴馬修金並的真實身份的,這樣才有足夠的交易籌碼,至少讓馬修不會在這幾天的時間裡面面對神盾局和軍方搜捕他的人說出自己的身份。說到底他還是不能完全信任這個盲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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