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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幕後黑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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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俊在談判時那種置身事外的氣場,一度讓顧莫傑很是不解。

那不是一般意義上「面對門口揮舞著支票的野蠻人時,義正辭嚴地拒絕」,也不是「半推半就下裝模作樣的討價還價」。

而是一種,用看著一個不知道能走多遠的暴發戶,在那兒蹦達表演時的表情——或許這個暴發戶真比看客有錢,但是看客卻真心沒有一絲半點去巴結的意思。

江南會那次談判,雷俊整個給顧莫傑留下的印象,就是這樣的。

因為用了不可告人的監聽手段,顧莫傑甚至不能就這件事情和心腹古勇將好好攤牌聊一聊,只能是假借各種名義旁敲側擊。

五一長假的最後一天,顧莫傑專門約了古勇將喝茶,聊這個事情。

那種感覺,就像一個打午夜情感熱線的渣渣,在那兒說「我有個閨蜜遇到了如何如何……」

實際上鬼都知道,那些打熱線進去的人,說的就是自己的親身遭遇。

古勇將聽得雲裡霧裡的,最終給了顧莫傑一個模稜兩可的解釋:

「估計是資本市場上有人盯上初音娛樂了。從五一前,『震盪、放巨量走高』的不正常走勢,結合你那不知道哪兒來的擔心,我覺得很有可能是這種情況。

當然,目前證據還不足,我們也沒法去上交所竊取交易機密查看是誰在吸納初音娛樂的股票。所以最好的辦法,是五一之後、直到麥可傑克遜滬江站演唱會結束,這半個月裡,你再拋出5%的解禁股,探探路。看看成交價走勢。如果繼續出現『又放量、又走高』,就基本上可以確定了。」

對於古勇將的說法,顧莫傑一開始不置可否,或者說覺得有些不信。

「不太可能吧?去年ipo,一共才放出去15%股權,今年大小非解禁,也是15%。就算有資本大鱷,一口氣把市面上所有的流通股都吸收了,也不到30%——我和君君、費姐,刨掉所有賣掉的限售股,再加上初音集團的集團控股,還有接近60%的股權。初音娛樂的經營決策權,他們是絕對搶不走的。」

「阿傑,事情不是你這麼想的。虧你還學公司法的,想想看如今的『小股東權利保護套餐』。理論上,只要他們有26%以上的股權,用集中投票制的話,就算決定不了公司的日常經營,但好歹可以確保對『大股東利用對公司的控制權、損害公司利益實施關聯交易和優質資產轉移』的強有力狙擊了。」

小股東集中投票權,是一種特別表決權,自從新公司法實施後,最常見的使用領域就是在選公司董事的時候。

比如一個公司的董事會一共有5名董事,然後股東們按照一股一票選舉董事。在沒有集中投票權的時代,只要一個大股東有了51%以上的股權投票權,那麼在選舉每一名董事的時候,這個大股東說投誰,誰就能上。如此就會導致「51%的股權就足以決定100%的董事人選」,剩下的49%股權持有者,一點董事會人選決策權都沒有了。

這種制度的弊端,就和美國大選的「每個州贏者通殺」一樣。比如2000年的時候,戈爾的選民票其實比小布希高不少,但是因為其分布不合理,大量的選民浪費在了一些微弱劣勢州里,所以最後拿到的選舉人票反而比小布希少。

為了保護小股東利益,解決這種不合理,後來逐步推廣了一系列以集中投票權為代表的公司法新制度。比如依然是選舉5名董事,那麼每一股可以投5票。用了集中投票制後,小股東可以選擇「把投5次的票,集中投到1~2個董事候選人身上,確保這一兩個人可以選上」。

集中投票為代表的一系列公司法制度,不僅用在董事選舉上,還細化地體現在一系列公司經營決策的申訴/駁回事務上。具體的法條浩如煙海繁冗不堪,當然不可能一一枚舉。

但一言以蔽之,結論就是一個:當一個或一組行動一致的小股東,擁有26%以上的股權之後,他們就具備了阻卻大股東明顯危害公司利益、諸如高買低賣關聯交易之類的事情。

而這種事情,過去一年顧莫傑仗著國內證券市場缺少經營監管的現狀,可從來沒少做!

不然,他怎麼可能靠初音娛樂刷錢、去養活初音網絡科技、初音智能那種燒錢的公司?

……

顧莫傑終於警醒了。他給自己斟滿了茶水,凝重地確認道:

「你是說,那些在幕後吸納股權的人,很有可能是這麼想的:雖然目前初音娛樂那攤爛帳,不一定值40塊錢一股。

但是如果可以托盤吸納夠足夠的籌碼,確保這家公司將來的所有正常經營得利都留在公司內部、讓股東們分享。而不是和現在這樣『每賺到兩塊錢,都有一塊錢會被大股東轉移到大股東的關聯公司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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