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假作真時真亦假(2/2)
「那你是來幹啥的?」
「我是想提醒你,那個顧莫傑不傻,他眼下雖然沒有現金流,但是剛剛和你們談判完,他就去找現金流了。這筆錢你們要是卡不住的話,到時候可就怨不得我。我之前的情報,只能向你保證:在今天之前,顧莫傑是沒有足夠開發新輸入法的現金流的;至於今天之後,他能不能找到新的錢,與我此前給你的情報無關,咱一碼事歸一碼事。」
鄒勝眉頭一挑,隨後略微有些慶幸,面對李伯名的臉色也更加和緩起來:「李先生,咱坐下細細談。」
兩人坐下,上了龍井,鄒勝示意李伯名具體說一下。
李伯名抿了一口茶水,壓低聲音說道:「今天顧莫傑剛剛和你談判完,下午就派費莉蘿回到所里,讓所里用章,出了一個給百度的律師函。內容好像是顧莫傑抓到了百度一些證據,證明百度公司此前涉及虛假宣傳,把他的軟體產品名稱的同名關鍵詞,交由競爭對手公司競價、包下前排連結。這個事兒損害到了他的產品宣傳推廣利益,所以他要找百度賠錢。」
鄒勝覺得自己眼皮子一下子跳了起來:「這小子膽子這麼大?居然找百度賠錢?他出函的時候,你是怎麼知道的。」
李伯名高深地一笑:「出函又不是以律師個人名義出的,是以律所的名義出的,何況費莉蘿都沒有證。既然用了所里的章和名義,同一個所的當然打聽得到了。」
鄒勝突然想到一種可怕的可能性,沒工夫再追問李伯名細枝末節。他的大腦飛快地運轉起來,飛奔到自己的床頭櫃前,抽出上午時候剛剛和顧莫傑簽的那份新鮮*的《軟體著作權轉讓合同》。
翻過十幾頁,然後停在了「轉讓的權利種類、範圍」以及最後的「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這兩部分。
「本合同中,約定交易的相關權利,自變更著作權登記之日起移交。在權利移交前,乙方與第三方之間形成的其他一切約定、法定權利義務關係,包括但不限於侵權、維保、售後服務……均由乙方繼續承擔……」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鄒勝幾乎眼前一黑,晃了幾下,差點兒就要摔倒。
早上擬定這份最終合同的時候,迅捷網絡的人壓根就沒想到顧莫傑這句話背後埋伏了一個如此歹毒的陰招,包括他們公司帶來的律師,都沒想到。顧莫傑這是在賣軟體之前,就已經打定主意,要保留對軟體交付前產生的那些侵權行為的追溯權了。
當時,他們天真的以為,這句話僅僅是意味著「在移交日之前,如果普通消費者用萬能輸入法出現故障了、或者輸入法被掛馬導致消費者產生了別的損失了,需要由顧莫傑解決」呢。
畢竟,迅捷網絡當初包下「萬能輸入法」這個關鍵詞只有兩三天,誰也不可能想到,顧莫傑就是在那三天裡面,去公證處進行了證據公證。
事實上,鄒勝和李伯名直到這一刻,都不知道顧莫傑去公證處公證過證據。
「你特麼都是吃屎的麼!這種條款都能答應!怎麼擬的合同。」鄒勝一時沒控制住,就破口大罵起來。
李伯名也是臉色一變,毫不示弱的站起來:「你們之前的恩怨,我怎麼知道。何況這個合同是你們公司帶來的律師擬的,我只是就付款方式給了我的策劃意見而已。」
鄒勝前一句話說出口的時候,就有些後悔了,因為這事兒確實不能怪李伯名,李伯名也是半道子插進來幫忙的,前因後果並不了解。
當下他只好陪著笑臉給李伯名道歉,另一邊則是把自己公司的法律顧問恨得要死,恨不得回到深市就炒了那傢伙。
「李先生不要生氣,剛才我也是氣急了,口沒遮攔。咱的目標是一致的,眼下還是想想怎麼共度時艱要緊——可千萬不能讓顧莫傑這麼痛快就拿到百度的賠款,不然咱那番苦心可就都白費了。」
「要促成這事兒,好歹也需要一些費用。我可以讓所里關係好的,幫我斡旋拖一拖。另一方面,百度那邊你們也要想辦法聯繫,這種法務協商上的扯皮,要說拖三個月,也不是做不到。只要百度大原則上認下庭外和解的方向,後續具體金額多少,雙方可以慢慢拖,慢慢扯。」
「大概需要多少運作費用?」
「要想讓百度拖兩個月,至少也要七八萬的花銷吧。」
「李先生,我給你十萬,務必幫我拖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