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揍得越狠掏錢越快(1/2)
顧莫傑上輩子刷慣了實用新型,卻沒怎麼刷發明,加上他寫的那些東西沒什麼保密價值,所以很多申請環節的小手腕,以及兩者流程上的差異,他根本不清楚。直到費莉蘿告訴他,他才恍然大悟。
實用新型的申請流程中,只有兩個關鍵日期,一個叫申請日,一個叫授權公告日。前者,就是權利人提出權利申請的日子,後者,就是國家專利局審核材料後、覺得可以向社會公開授權的日子。
而相比於實用新型,發明的申請流程多了一個關鍵日期,叫做公開日。
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之後,就無法撤回了,到了授權公告日,就會對全社會公布。而發明因為事關重大,是允許權利人撤回申請的,允許撤回的期間,就是申請日和公開日之間的這段區間,俗稱「後悔期」。在後悔期里,發明的技術細節是保密的,包括對專利局也是保密的,專利局手裡,只有一份該發明所需時間功能點的說明書,沒有關於如何實現的技術細節。
後悔期最長是18個月,但是如果權利人願意,是可以縮短這段時間的。如果你不準備後悔,完全可以申請提交上去之後,稍微隔一陣子就申請結束後悔期、進入公示階段。顧莫傑此前賣的那個發明,就是這麼幹的,所以他根本沒注意到後悔期制度。
為什麼各國法律都會加入這麼一個設定呢?說白了,這是為了更好的保護那些遠遠領先於全人類好多年的技術巨頭。
因為發明專利是有保護年限的,你申請專利成功之後,並不是永久保護下去,只是保護你20年。20年一過,這項技術就成了全人類都可以免費使用的公開技術了。
而有些大公司的獨門技術,是足足領先全人類20年以上的。這時候,他們就會掂量著:要不要申請專利?要不要賭人類還要多久才能超上我?如果我不申請,萬一估計失誤,會不會被別人偷機超車?
這時候,在法律上設置「後悔期」這一條款,就起作用了。有了後悔期,技術巨頭們就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先申請,然後放17個月,看看人類沒有超上來的意思;如果沒有,那他就行使後悔權,撤回申請,然後重新申請——再次獲得18個月的後悔期。
理論上,如果你領先全人類50年,那你就應該每隔一年半重複一輪申請-撤回的動作,如此往復三十三輪,等到你已經利用這門獨門技術牟利了四十九年半,估摸著人類就快超上你時,你再申請第三十四次——然後這次就別撤銷了,直接讓它通過吧。
如此,你原本只領先人類50年,現在卻可以把這個優勢用足69年半。多出來的這19年半,就是你的律師為你爭取來的。雖然為了這多出來的19年半權利期,你多付了三十三輪的律師代理費(申請後撤回,律師費是照收不誤的,而且是全額)。
而且那些國際上技術先進的超級巨頭們,也常常用這一招玩「專利潛水艇」——
明面上,好像某些技術並沒有被人類持有,是一片空白。後來的競爭對手就會被空白引誘,在這片領域投入研發精力和資金。而埋下潛水艇的巨頭們,就會等到對手快臨門一腳、甚至已經取得重大突破突破、來提交申請的時候;才讓這些保密期內的專利潛水艇突然浮出水面:
不好意思,在你之前已經有人申請了這個專利了,只不過一直秘而不宣,你來晚了。
如此,白白砸了研發資金又沒撈到專利的對手,就會元氣大傷,甚至一蹶不振。這一領域最著名的案例,要算當年波音滅道格拉斯之戰。
在60年代末的「人類首款寬體客機」之戰中(波音最初的寬體客機就是波音747)。波音在很多細分的技術細節上,埋下了很多秘而不宣的專利潛水艇。這一假象導致道格拉斯沒有提前絕望、壯士斷腕,而是跟著波音的節奏拼到了最後一刻;直到資金燒完、鮮血流干之時,道格拉斯公司才恍然大悟:自己一開始就沒有機會,人家是故意假裝跑得慢,示弱引誘你奮力追,好讓你追的時候血液循環加快,多流點血呢。
那已經晚了,道格拉斯成了一具屍體,變成了後來麥道的一部分。又後來,麥道也成了波音的一部分。哪怕你原本是某領域全球第二的大公司,中了這種集群式的深水炸彈,都有可能直接斃命。
……
顧莫傑沒那麼大的野望,他也不打算和人玩不死不休的專利潛水艇。何必呢,他來找蘇伯邇,原本就是想賺筆快錢,和氣生財的。所以,讓費莉蘿把那三項發明申請了之後,顧莫傑又忍著對扯皮的憎惡,和蘇泊爾的蘇先河耗了兩日。
確認對方沒有誠心買自己的發明,而是準備山寨之後,顧莫傑使出了殺手鐧。
他再次來到蘇伯邇,當著蘇先河、張拓海和劉澤成的面,出示了三分發明專利申請書,申請日正是三天前,也是他們初次談判之後的第五天。
「蘇經理、張經理。我覺得我們還是開誠布公地來談比較好。我知道你們的仿製效率,為了安全起見,三天前我已經去專利局代辦處正式提交申請了。目前那些技術還在保密期,不過如果有哪個後來者準備去申請的話,那三個申請中的發明會第一時間浮出水面。」
聽著顧莫傑的話,看著顧莫傑拿出來的專利局受理證據,蘇先河直接就呆住了。因為那頭他自己籌劃的山寨進程也已經啟動,不算工程師人吃馬嚼花下去的精力,還有兩幅模具錢都投下去了。顧莫傑這一手,直接讓他的山寨企圖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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