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詐血沸騰(2/2)
桑德蘭神色一緊,知道是遇上了一個厲害的對手。
因為如果剛才顧莫傑直接竹筒倒豆子一樣把他原先做的預案都說出來的話,桑德蘭完全可以做選擇題,在這幾個預案裡頭挑選一個最有可能過審的,然後再去運作。
但是那樣的話,顧莫傑的得利或許不是最大化的,因為他的幾條預案有可能都沒有頂住美國政府忍耐的極限。
打個比方,如果顧莫傑先開口,這個問題就相當於:「我知道美國法律有盜竊罪,我現在有幾個預案,分別可以偷3000美元、6000美元、10000美元,請你告訴我,偷多少錢,才不會被判刑?」
這種情況下,假設美國法律的起刑點是5000美元涉案金額,那麼桑德蘭只要告訴顧莫傑:「如果你選只偷3000美元那個方案,就不會被判刑。」
這樣回答,桑德蘭和律師團其他成員,都會省事得多。
可是顧莫傑顯然不滿足與此,因為他的利益並沒有最大化。
所以顧莫傑要桑德蘭先開口,把5000美元這根紅線標出來,然後他好修改自己的作案計劃,頂著這條紅線偷4999美元。
美國法律規定的、區別罪與非罪的邊界紅線在哪裡,顧莫傑就要把鑽空子的尺度用到極限,頂著這條紅線打擦邊球。法律允許顧莫傑做多壞的一個人,他就要在法律的容忍尺度內,儘可能壞得不擇手段。
幸好,桑德蘭也算是有備而來,他斟酌了一下,說了一番四平八穩的話:
「顧先生,我希望您了解,網絡技術幾乎沒有哪一項是公益的,我此前也沒遇到過,舉不出太恰當的例子。所以,請您允許我用用一個醫療衛生,或者教育領域的例子來為你說明情況,畢竟那些領域的公益屬性業務比較多」
顧莫傑點頭首肯:「可以,您說就是了。反正法律是觸類旁通的。」
「那我就舉個醫療衛生領域的例子。」桑德蘭趕緊說道,
「如果有一家生物製藥公司,要想研發一種新藥,然後想把這種新藥的開發成本做成『非商業性基礎科研』的經費,那麼這就是行不通的。聯邦政府會查出來,取消它的槓桿免稅,還罰它的款。因為儘管藥品本身是救死扶傷的,但是藥品背後也是有專利的,醫藥公司可以靠這門專利技術來謀取商業利益,所以不符合公益性科研的政策導向。
但是,如果醫藥公司承諾研發出新藥之後,向全社會公開這種新藥的生產技術細節,不謀求為本公司申請專利、牟取壟斷利益,那麼聯邦政府也會追認特許——這種時候,那些製藥業巨頭就會打打擦邊球,把一些新藥研製過程中的副產品,或者夾帶私貨的研究,摻雜到這裡頭去,把公益科研部分的經費略微做得虛高一些——當然還需要花成本找高明的會計師事務所幫你做假帳——那麼,還是有可能成功的。
再退一步,如果這時候醫藥公司要做的科研不是一種新藥,而是一種疾病的新式臨床診療方法研究,因為診療方法無法申請專利,聯邦便會認可他是為了全人類的利益,而非公司的商業利益——這種情況下,也附和我們今天要討論的這類經費的使用辦法。
在教育領域也是同理,我就不多舉例子了。比如出新的教科書,教學軟體,肯定不符合公益性,但是如果是一些沒法商用的公共課件、教學方法研討,卻是可以作為公益性基礎成果的。」
桑德蘭解釋得很是翔實,一看美國的律師都是這般奸詐慣了的,各種鑽空子的事情那是家常便飯。顧莫傑和費莉蘿聽得很仔細,顧莫傑一邊聽一邊暗暗點頭讚許,費莉蘿則是拿著一隻筆,跟著桑德蘭的講解,在原本的策劃預案上修修改改。
數人就這般錙銖必較地細談了整整一個上午。中間顧莫傑叫了外賣,幾人吃過之後繼續辦正事兒,到了黃昏時分,顧莫傑原本做的預案也被刪掉了好多條,只剩下寥寥兩三個可選的規避方案。
顧莫傑斟酌審視著,拋出了最後一個問題:「桑德蘭律師,根據我們今天的推演,我想,這個研究方案,應該是可以滿足聯邦法律和加州法律規定的『屬於非營利性公益科研目的』範疇,同時,也屬於網際網路和軟體技術的領域、與我的生意對口。」
說著,顧莫傑把一份挑出來的、已經修改得七零八落的文件推過去。
「以預防網絡層面的灰鴿子病毒大規模擴散為目的的網際網路安全研究?」看了這個標題,桑德蘭幾乎要跳起來,覺得自己一天的口舌都白費了,「顧先生!這是殺毒軟體公司的營利性研究!怎麼可能通得過聯邦的審查!難道我一天說的這些,你都沒聽進去麼!」
顧莫傑高深莫測地一笑:「不,我要做的,不是殺毒軟體。而是提供公益性網絡安全的免費工具,而且技術原理和著眼點完全不同——你聽我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