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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 空辯不若實為證(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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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佑沉默了,他突然想到自己以前看到過的幾場學生辯論。

當年他只不過是縣官,去的學校也只是縣裡面的普通高中,高中學生的辯論會或許會好看,但十有八九是揪著一些沒有營養的點來爭論。

就像現在書院裡的學生一般,要不就是和大家生活比較貼近的,要不就是扯上名人。

懷念一陣往事,陳佑回過神來,見大家都看著自己等待回復,不由笑了出來:「都看我作甚?學生想法多那是好事,總比一潭死水要好嘛!至於詭辯,這樣,我有兩個提議,你們看看書院能不能接受。」

頓了頓,沒人說話,陳佑便開口了:「首先,就是書院組織辯論會,誰提出一個新的想法,可以每天一次,也可以每周一次,甚至同一次可以有好幾場同時進行。想要辯論的雙方提前申請,書院統一安排,具體規程你們再商量商量擬一個出來。」

圍坐在桌邊的幾人考慮一番後,盡皆點頭。

汪弘洋適時開口問道:「不知第二點是什麼?」

陳佑拿起筷子敲了一下酒盞:「詭辯之術在於打亂聽者的思考方向,只要能把聽眾的思路引到他想要的方向上去,基本上就贏了,但是最怕的就是實證。」

說到這裡,他沉吟一番,想出了一個例子:「譬如白馬非馬,若公孫龍在此,我等無須同其爭論,只需要牽來一匹白馬,觀其形體似馬,觀其行止似馬,聽其鳴叫似馬,進而剖其骨肉、觀其臟腑、嘗其筋肉,皆似馬,便是其人如何訴說白馬非馬,我們也認為這就是馬。」

說完之後,陳佑停了下來,留出時間讓眾人思考。

待陳佑咽下去一塊驢肉,又喝完一盞菊花酒,一群人才深以為然地頷首點頭。

陳佑笑了笑,接著道:「書院可立下規矩,如若辯論主題涉及實際,申請之後必須提交真實的調查記錄,才能開始辯論。就是要他們先去實踐,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手段嘛!」【1】

賈義提出了疑問:「若是兩者的結果截然相反,卻都真實,這又怎麼辦?」

陳佑哈哈一笑:「如果都是真實的,存在即合理,也就是說,在一定條件下,甲的觀點正確,乙的不正確,但換到了另一個條件,又變成了乙的觀點正確,甲不正確。」

說著,他端起酒盞:「就像這杯酒,現在甲乙爭論我這酒盞中有沒有酒,甲先過來看了,是有酒的。」

他沒說完,有人點頭,想要聽接下來怎麼說,也有人一臉恍然,明白了陳佑的意思。

陳佑看了一圈,仰頭將杯中酒一飲而盡,酒杯倒懸,他目光灼灼:「現在乙來看,這酒盞中卻沒有酒了。」

到了這一幕,已經不需要陳佑再總結了。

等到大家理清思緒,陳佑最後說道:「書院要為學生創造實踐的條件,當學生沒能發現其中問題的時候,書院要發現問題並指出問題。如果有學生實踐之後發現自己錯了,書院也要記錄下來並宣傳出去。當然了,宣傳的時候要有技巧,比如甲和乙同時發現了早上落水不會死,而不能捧一人貶一人。

我們支持學生出現錯誤之後改正,但是不能責怪學生出現錯誤,畢竟,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不過,若是同一錯誤再三犯,這也是不能容忍的。

總之,意見是這麼個意見,具體怎麼做,你們擬一個章程出來,等我看過之後沒問題,就照此施行。」

嘉定二年的重陽節就這麼過去了,九月十一,整頓完畢的稅曹終於動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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