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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治軍難收稅更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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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統計唐朝唐朝大中中期稅收情況,專賣稅加在一起占全體稅收的比例接近百分之四十五。也就是說,兩稅法徵收的田稅也不過只比專賣稅多一點而已。

當然了,不排除因為地主偷稅漏稅而導致田稅減少的情況發生。不過鹽鐵酒茶等走私也比較多,真要算起來,或許兩者也相差不多。

最後就是外商稅,主要是市舶司對蕃船徵稅,不過稅額低,數量少,不值一提。

說回到錦官府,外商稅是不要想了,關津稅早就被孟蜀免除,周國立國之後對此也沒有明文規定,陳佑也不敢突然提出要徵收。

那麼剩下的就是專賣稅了,或許還可以加上交易稅。

還是那句話,錦官府畢竟曾經是一國之都,專賣稅還是做得不錯的。然而問題是,這一塊沒有鹽井、沒有鐵礦、沒有茶場、沒有漆場。

倒不是說完全沒有,而是不成規模,能提供的稅收不多,只能說聊勝於無。還好經濟不錯,酒、竹、木等能提供一些稅。

只是同田畝稅相同,各種偷稅避稅的法子層出不窮。

講真,陳佑看到田冊後,再對比以前統計出來的糧食產量,一算畝產,高得不像話!

為什麼這麼高?田畝少報了唄!

這要是再發展下去,陳佑懷疑那些地主能給自己來一個五代版的稻上飛!

不過好在之前打下錦官府之後,趙元昌就曾令人清查田畝,到現在還不到一年,田稅問題還不是很嚴重——無非就是上田成中田,中田成下田,依法合理的避稅。

考慮一番之後,陳佑決定先在商稅上動刀子。

奏章早早送去汴京,原以為可以等到官家批示,沒想到突然要把兵馬都調到錦官城附近,府衙倉庫告急,陳佑不得不直接開始。

他正在寫的就是具體章程,已經快寫完,不出意外的話,過幾天就能施行下去。

其實也沒什麼複雜的東西,就分兩檔,普通商品收百分之五的交易稅,奢侈品收百分之十五的交易稅。再加上鹽鐵專賣稅,總共是三擋。

重點是哪些是普通商品,哪些是奢侈品,這得確立一個標準。

除此之外,就是怎麼樣保證稅能收上來。

這比確定標準要難得多,也是陳佑付出心力最多的部分。

首先,他決定將商稅事務從倉曹劃出來,單獨設立一個稅曹,專門負責商稅徵收。

不過稅曹一時半會還無法運轉,在陳佑的計劃中,稅曹甚至會超越功曹,成為府衙第一個大曹,至少在人數上是如此。

稅曹內部怎麼分,從哪找那麼多會算術的帳房或士子,怎麼保證稅曹出馬一定能收到稅?

千頭萬緒,想得人腦殼疼。

這個時候,陳佑才真心覺得,以前嚴格的坊市制度,真的是方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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