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參加婚禮之前(2/2)
見張鴻點頭,她繼續道:「而且我看完這個劇本,發現劇情似乎沒什麼內容,就是老套的打打殺殺,這種拍出來真的能行嗎?」
「當然能行。」
張鴻對此倒是胸有成竹。
前世那三部電影都是他比較喜歡的,而且成績口碑都還不錯。
他拍電影是為了賺錢。
什麼電影最賺錢?
不是什麼高大上的所謂「文藝片」,而是能讓觀眾有感覺的爆米花大片!
俗話說的好,爽就夠了!
那種偏文藝向的電影,比起電影院來,還是更適合電視跟電腦。
泡一杯茶,自己安靜的細品。
電影院其實也是相同的想法。
要不然為什麼電影院宣傳的都是立體聲、音效、3D、IMAX巨幕?
而劇情也好說。
那種為了曲折衝突的猶猶豫豫,主角內心抉擇,人性的選擇,大家都已經看膩了!
所以電影要麼搞笑幽默,要麼視覺聽覺體驗完美!
就算你想有什麼內涵跟深度,也不是直接說教,而是植入劇情裡面,讓觀眾自己事後細品!
他寫的這個劇本,只要爽就夠了!
至於核心劇情?
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面對壞人,就要重拳出擊!
這不爽嘛?
《颶風營救》是救人。
《疾速追殺》是復仇。
《伸冤人》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守法公民》也是復仇。
這些內在難道不爽?
張鴻看的時候爽死了好嘛!
看《颶風營救》連姆叔一路亂殺!面對惡徒,審訊完之後也宰掉!最後面對那個用女兒威脅自己的富翁,完全不聽他廢話一槍斃掉!
爽不爽?爽!
看《疾速追殺》基努一路亂殺,替妻子留給自己的狗還有自己報仇。
爽不爽?爽!
就是最後跟BOSS的一對一雨天肉搏有點兒拉胯。
還有《伸冤人》。
一輪白月照九州!丹澤爾大叔路見不平一聲吼!為了一個失足小妹能過上正常人生活,他挺身而出直接滅掉所有敵人!
真特麼太爽了!
古之俠客,不外如是!
張鴻何嘗沒想過青衫仗劍、匹馬行天下?
路遇不平,劍出鞘!血紛飛!
收劍而去,深藏功與名!
當然,大家只是想當能砍死別人的俠客,並不想當被別人砍死的龍套而已。
然後是《守法公民》。
斯巴達王李奧尼達替老婆孩子報仇,在法律不能幫助他的情況下,直接干翻所有仇人!
爽!
就是《守法公民》的結局斯巴達王敗在姜戈手上,讓他覺得有點兒不爽。
雖然那是斯巴達王自己的選擇。
而且話又說回來了,這個劇本是為了拍老岳父的馬屁寫的。
只要老岳父滿意,其他都好說。
說不定老岳父看完劇本特別滿意,然後一拍大腿,就真讓自己當他女婿了呢?
到時候自己就省的跟林慕清離婚了。
林慕清若有所思,「你說的有道理,不過這劇本你打算找誰來演?硬漢型男這種角色......國內這個年紀的型男,大多還是流行嬉笑怒罵間動手的形象,而且那些人基本都是影帝級別,咱們恐怕請不來。」
既然張鴻覺得沒問題,那她也沒問題。
因為她相信張鴻,比張鴻自己還相信他。
所以第一時間,她已經開始思考電影籌備的事情了——哪怕張鴻前面兩部電影還沒上映。
「不急,這個不用找別人。」張鴻微微一笑,「這部戲是給阿川他爸準備的,就是不知道叔叔願不願意。」
畢竟是大老闆,人家也不一定真的願意來。
自己現在寫劇本,只是因為聽林川說他老爹喜歡影視劇。
但畢竟不是誰都跟前世拍《功守道》的那位一樣喜歡拋頭露面。
林慕清一怔。
林川他爸......那不就是自己老爸嗎?
在腦子裡過了一遍自己老爹的形象。
一米九五身高,光頭,國字臉,臉上就寫著「無敵」,線條硬朗,虎背熊腰,臂上能走馬,會抖動的胸肌,還有八塊腹肌......
似乎......真的挺形象的。
咬了咬唇,林慕清道:「張鴻,等參加完你表哥的婚禮之後,跟我一起去見見我爸,可以嗎?到時候我會幫你說服他。」
這麼快就見家長?不太合適吧......
張鴻點頭,「當然沒問題!」
如果不領證就先結婚,或者把生米煮成熟飯的話,她老爹會不會一拳打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