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長水疑案(2/2)
「周隊,歡迎歡迎,我們長水縣這起案子可就拜託了。」
說話的是長水縣警局局長雷旭,年近五十,兩鬢斑白,聲音卻渾厚如悶雷一般,與他的名字極為貼切。
「雷局客氣了。」周凱與雷旭握了握手道:「我聽說咱們前段時間不是已經找到嫌疑人了嗎?為什麼這次又把結論推翻了?」
「唉,說來話長。」雷旭苦笑一聲,引著眾人進入警局:「走吧,咱們進去細說。」
長水縣申請援助的案子是一起陳年舊案,調查時間長達二十三年,至今沒有偵破。
二十三年前夏季,恰逢長水縣趕集,轄內姚村村民在黃昏時分報案,聲稱在農用灌溉井內發現一具女屍。
縣警局警員立即趕往案發現場,卻因為當時不具備夜晚勘察的技術手段,為了保護案發現場,便沒有貿然動手,直等到第二天才進行勘察。
案發次日,在對女屍進行打撈並辨認後,確定為姚村一戶農民的長女姚芳,時齡十九,未婚。
姚芳被打撈上來的時候,全身上下不著寸縷,甚至連鞋襪也沒有,頓時就讓當時在場的警員有了不好的猜測。
而隨後的屍檢報告,也證實了警員們的猜測,並得出姚芳在死前曾遭受了非人虐待的結論。
於是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很快就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雖然案發地是一處比較隱蔽的玉米田,可是卻緊鄰姚村到長水縣的必經之路。而當時長水縣正值趕集期間,又不是農忙時節,所以周邊村落的村民基本都會去長水縣集會上轉一轉。
這就導致那條路上會經常有村民路過,屬於容易讓犯罪行為被目擊到的位置。
與此同時,屍檢報告中得出的姚芳死亡時間為案發當天中午十二點到一點。在這個時間段恰是午飯時間,那條路上來往的村民比上下午都要密集,顯然不是一個合適的行兇時間。
因此,長水縣警方認定,這是一起臨時起意的激情殺人案件!
得出這一結論,當時負責偵破案件的警員們都對偵破案件有了信心,畢竟激情殺人就意味著案犯在行兇前沒有計劃,也意味著案發現場會留下大量的證據。
於是,在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後,包括兇手的足跡等眾多痕跡被警員們找到,而作案手段和過程也被迅速還原。
同時,在姚村中進行走訪的警員們也有了重大收穫,不僅僅確定了姚芳從集會離開的時間,還有兩名從集會歸來的村民,聲稱見到過疑似兇手的男子曾在案發現場附近徘徊。
經過兩方對比,警方確認,曾被那兩個村民看到的男子,就是殺害姚芳的兇手。
至此,兇手的體貌特徵與衣著信息被警方掌握,而到了這一步,似乎距離破案僅有一步之遙。
「當時我們覺得,這個案子肯定能在一周之內拿下來。誰知道,唉……」雷旭唏噓嘆了一句,繼續講述調查的經過。
根據目擊者和現場痕跡,確定兇手是一名三十餘歲的男子,頭髮留的極短,上身灰藍背心,下身黑色褲子,腳穿當時極流行的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