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靈潮終來(1/2)
伐木小鎮,阿哥丘街。
破落的街道上有許多破爛屋子,早年在這裡建起屋子的獵人伐木者的後代,如果沒死,要麼去了都特里,去了城市發展,要麼就是繼續做獵人或者伐木者,哦,不,伐木工——
阿奇博德伐木場的伐木工。
這裡,已經沒有什麼人了,只有少數幾間屋子的前後還有人。
此時,他們的目光都半是害怕半是憐憫又夾帶著某種詭異的興奮,望著剛才那幾個人走進的屋子。
他們知道,又有人要死了,要死在那間屋子裡。
但他們不敢說什麼,也沒有說什麼的理由,更沒有能力頂得住後面來自那群人的報復。
甚至......
他們很樂意看到那些人被搶被殺。
異常貧困的他們,對於有人過得比他們好這件事,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嫉妒乃至怨恨——
憑什麼比我們過得好。
這原本應該潛藏在心中的惡意,在一次次目視犯罪卻無懲罰的過程中,慢慢浮上心頭。
苦難永遠不能成為對無辜者施害的正當理由?
無辜?那又怎麼樣?
我們難道不無辜?我們犯了什麼錯,為什麼就要貧窮?
人,總是會為自己的惡行尋找各種各樣的理由,但他們永遠不會去想,如果他們以這個作為理由——
自己受了苦難,所以就算對其他無辜者犯罪,也是正當的,可以作為理由。
那麼,「受到苦難」,就會變成正當的。
這些犯罪者受到的苦難,受到的壓迫欺凌,就是理所應當的。
原本,只要是個正常人,就應該知道一碼歸一碼,就算一個人是犯罪者,但他沒犯罪的時候,被別人迫害壓迫,就是錯誤的,不應該被壓迫。
而一個人就算被壓迫被欺凌,對欺凌者壓迫者,他的攻擊是正當的反擊,但如果他的手伸向了其他的無辜者,這就是犯罪,是毫無疑問的錯誤。
這些施以惡行的犯罪者總喜歡拿自己受到的苦難來當自己犯罪的擋箭牌,甚至用什麼別人犯罪沒有被抓,為什麼抓我這種理由,甚至說成「為什麼別人可以犯罪,我不可以」,把「犯罪」正當化。
犯罪沒有被抓到,是警方的責任,並不代表這件事是正當的,通過這種手段來偷換概念,讓自己的犯罪惡行為正當化,卻又覺得自己的受到的苦難是不應該的,這就是所謂的雙標。
如果認為犯罪是正當的,那麼自己受到犯罪者壓迫欺凌就應該是理所應當的,那麼,他自己再去犯罪,也是理念行為一致的。
就算「犯罪是正當」的這個理由不被人接受,也是言行一致。
可惜,對他人一個標準,對自己一個標準,雙重標準的人非常多。
雙重標準的犯罪者更是不少。
以雙重標準將自己的行為正當化,對於自己遭受的苦難憤憤不平,但甚至期盼他人遭受厄難,自己則幸災樂禍。
遭受了苦難,對於施害者的幸災樂禍是報復,對於無辜者,那就是惡性的。
留在阿哥丘街的人們,在這種雙標的惡性心理中,注視著那間屋子。
甚至,他們也在期盼自己能夠成為施害者的一員,成為得利者的一員。
但是,沒有人知道,一道無形的身影,正在逐漸靠近。
......
屋中。
那幾個年輕人正拎著準備好的武器和繩子。
那些有錢人肯定會想要用錢或者各種東西作為交換。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