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動漫同人 > 鑽石王牌之強棒駕到 > 第六十三章:155公里的球速練習

第六十三章:155公里的球速練習(2/2)

目錄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明川學園碰到了青道高中棒球隊以後,肯定免不了要繳械投降。

也不是大家小看明川,實在是從去年開始,青道高中棒球隊的表現,太驚人了!

除了去年秋天的時候,輸給了狀態火熱的稻城之外。青道高中棒球隊,幾乎拿下了他們能拿下的所有勝利。

在張寒,結城的帶領之下,青道高中棒球隊已經展露出了稱霸全國的氣勢。

如果他們不是碰到了號稱歷屆最強的稻城實業,說不定現在已經成了全國冠軍的最佳候補了。

但即便如此,即便他們跟稻城實業高中棒球隊被大家認為是龍爭虎鬥的五五開。

青道高中棒球隊的強大,依然是沒有任何人能夠予以置疑的。

他們真的很強,甚至可以說強大到骨子裡。以明川的實力,想要跟這樣一支隊伍較量,顯然是很吃力的。

換做對手的角度,青道高中棒球隊幾乎可以算是所有球隊,最不希望碰到的對手了。

富士夫原本認為,自己在採訪明川的時候,肯定會聽到運氣差的抱怨。

四個分組,他們偏偏跟青道高中棒球隊分到一個組裡,這不是運氣差是什麼?

但是尾形監督,自始至終從來沒有抱怨過一句運氣差,反而一直說自己的球隊運氣好。

真的是這樣嗎?

富士夫非常懷疑。

如果不是對方的腦子有問題,那這裡面勢必就有其他的,他們不知道的玄機。

「您是說,明川能夠走到這一步,全都依賴楊舜臣選手嗎?不知道我們能不能採訪一下他?」

富士夫開口問道。

「他現在正在練習,不過也快結束了,不知道你們能不能稍微等一會?」

「沒問題。」

「那我們就去他練習的地方吧。」

說話的工夫,幾個人已經來到了明川學園的練習場。

然後,富士夫和大和田秋子,就看到了讓他們印象無比深刻的一幕。

「轟!」

球場中心的投球機里,飛出來的棒球,帶著毀滅一切的囂張氣焰。

棒球的速度太快了,幾乎就是一眨眼,就飛了十幾米的空間,穩穩的落在了護網上。

帶著頭盔,護膝,護肘,全部護具的打者,嚇得哇哇怪叫。

「太嚇人了!真的有人能夠投出155公里的球嗎?」

一百五十公里的球,就讓他感覺是極限了。現在用眼睛是用一百五十五公里,他都感覺自己眼睛,盯球盯得生疼。

「還好,沒有後退。」

「不愧是白鳥學長,勇氣可嘉。」

旁觀練習的小夥伴,興致特別高。

「學長,要不要陪我來練幾球?我已經急不可耐了。」

戴著眼鏡的楊舜臣,向剛剛用眼睛適應快速球的白鳥學長,發出了邀請。

「這個挑戰,未免太刺激了。剛剛適應了一百五十五公里的極限快速球,馬上又要面對舜臣的投球,會死人的。」

有小夥伴,忍不住開口說道。

白鳥學長,暗暗的咬了咬牙。

「來就來,誰怕誰呀?」

身為球隊的第四棒,如果他都退縮了,又怎麼給身後的小夥伴做榜樣?

「這一次棒球會往哪裡去,內角還是外角?」

雖然下定了決心挑戰,但是真正站到打擊區上,白鳥顯得還是很糾結。

顯然跟楊舜臣對決,對他來說,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需要我提前告訴您嗎?學長。」

跟他形成鮮明對比,楊舜臣的興致很高,笑著問道。

「沒有必要,儘管放馬過來!」

白鳥咬著牙說道。

顯然他就是那種頭可斷血可流,髮型不能亂的執拗人士。

內角!

棒球緊緊貼在好球帶在邊線上。

剛剛用眼睛適應過155公里的球,現在球速下降了四五個等級,也就是一百三十五公里左右。

按理來說,應該不是很難對付才對。

但是白鳥在看到棒球飛來的時候,卻一點兒都輕鬆不起來。

雖然球速慢了,但是投過來的棒球就跟手術刀一樣,要多精準有多精準。

這種貼在邊線上的球,讓他非常難處理。有心放著不管,又怕變成好球。

要是出手打擊,大概率會落到界外。

管不了了!

糾結的情緒,也就出現了那麼一瞬間,很快就被白鳥壓了下去。

他決定不再糾結,他決定果斷嘗試。

兩隻手緊緊的攥著手中的球棒,回憶起剛剛面對一百五十五公里球速的不甘,白鳥在這一次揮棒的時候,幾乎連吃奶的力氣都用上了。

「嗡!」

球棒快速揮動,捕手位置上的捕手,都聽到了揮棒時的破空聲。

然而,氣勢磅礴的揮棒,卻並沒有能夠碰到棒球。

那顆緊貼在邊線上的球,在接近好球帶的時候下垂了。

「可惡,是變化球!」

白鳥看到了。

可使出吃奶力氣揮棒的他,如今卻已經來不及將手中的球棒改變方位。

只能咬著牙硬這頭皮繼續打擊。

然後球棒跟白色的棒球,交錯而過,誰也沒有能夠碰到誰。

「啪!」

「好球!」

揮棒落空的白鳥,顯得憤憤不平。

「舜臣,你這樣做就太卑鄙了,你不能仗著了解我們,就……」

剩下的話,白鳥沒有辦法說出口。

被人利用性格弱點來攻擊,不管從哪個角度上來說,都是不光彩的。

「了解是相互的,我了解你們,你們也了解我。你們也可以利用我的性格弱點,來對我發動攻擊呀。」

落日的餘暉,撒在了楊舜臣的眼鏡上,反射出金色的光。

而楊舜臣,就好像被這金色的光,給包裹著。

……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