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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改良廣告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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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大哥本以為代言的事情還要再磨嘰個一陣子,可沒想到我們賈總的動作相當的迅速,第2天就帶人過來和龍大哥簽約了,第3天錢就直接轉到了帳上,等到在陳立人家吃完了飯,賈總就開始邀請龍大哥來拍GG了。

正好整個劇組剛剛完成了所有帝都的戲份,於是賈亞鵬又多出了10萬,算作劇組一天的費用,直接聘請整個劇組來給自己拍GG。

因為正好有時間,龍大哥也沒有拒絕,直接就開始了GG拍攝的工作。

這一次賈總直接選擇請龍大哥來代言,而不是繼續拍電視或者動畫來搞宣傳,是因為小學霸電腦學習機的特殊性。

或者更簡單的說,就是小學霸的價錢非常貴,全套下來定價348人民幣的價格,還是比較昂貴的,反正一般的孩子,是絕對掏不起這筆錢的,事實上,哪怕2010年以前,全國絕大部分的孩子也一口氣掏不出348呀。

所以小學霸實際是面向家長的,是要勸導家長來掏錢買的,那兒童向的電視劇和動畫就有些不好使了,雖然之前《水滸英雄傳》和《四驅兄弟》也吸引了不少成年人觀眾,但數目畢竟還是少數的。

90年代成年人的成長經歷,就註定決定了他們不會被這些兒童向的東西給吸引的。

同時華夏無數個成功的商業案例都證明,GG,尤其是請大牌明星的GG,在90年代,是最好的營銷手段。

當年小霸王學習機不正是憑藉龍大哥的GG,在從93年到94年之間,足足收穫了2000萬的驚人銷售成績嗎!

要知道當時全國才12億人口呀,相當於每60個人裡面就有一個購買了小霸王學習機來著。

所以賈總決定不冒險,依葫蘆畫瓢,複製當年小霸王的銷售神話就行了,而其中最關鍵的一步,自然就是請龍大哥來代言了。

不過說起龍大哥代言的產品,那還真是一肚子槽要吐。

在GG的江湖上一直有個傳說,那就是誰要是請龍大哥來代言產品,往往都是一時能火,但最終卻要付出極為悲慘的代價,甚至不復存在。

比如當年的汾煌可樂,請了龍大哥代言,一年就賣出了2億瓶,然後第5年就沒了。

又比如代言霸王防脫,霸王集團的創始人就離婚了,還搞出了一個霸王有毒的負面新聞,讓霸王洗髮水的銷量狂跌不止。

再比如代言愛多VCD,老總因為挪用公款坐牢了。

最牛逼的是他後來代言華夏的禁毒形象大使,然後他兒子被查出吸毒了。

最後就是代言小霸王,然後小霸王的創始人段永平被公司開除。雖說後來段永平創建了步步高,後來就連OPPO和vivo這兩個紅綠大廠都是段永平一手搞出來的。

段永平雖然飛黃騰達了,但小霸王卻死的不能再死了。

同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以至於後來都沒有人再找龍大哥代言自己的產品了,搞的龍大哥都快60歲了,還不得不每年拍電影來賺錢,怎一個慘字了得呀!

那麼賈總為什麼敢請龍大哥來代言產品呢?

原因很簡單,反正在我們賈總的計劃裡面,小學霸電腦學習機是一個一次性產品,賣過一波之後,這個牌子就不打算繼續用下去了,所以就算後面砸了也無所謂,這就是給嗶哩嗶哩練手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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