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不試試,我不會罷休(1/2)
不考慮其他情況的前提下,純粹的打架、互毆,主要還是看傷勢和結果。
張靜雖然也受傷了,但是充其量是輕微傷,也就是治安案件的範疇。
而一旦到了輕傷及以上,就是刑事案件了,性質完全變了。
事實上,輕傷並不是什麼很容易就能達到的的標準,比如說眼睛單純的眶內壁骨折,聽著很唬人吧?這屬於輕微傷。輕微腦震盪,輕微傷;軟組織挫傷,輕微傷...
但是李娜的頭皮裂傷,長度卻比較長,按照劉峰所說,就達到了輕傷標準。這方面白松並不專業,如果是孫杰在,一眼就能判斷出來傷情,但是白松也相信劉峰的話。
那麼,一個輕微傷,治安案件,另一個輕傷,刑事案件,如果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前提下,很可能李娜根本不被處罰,楚文文卻要判刑。
想到這裡,白松牙根都有些癢。
「也不是沒有任何路給你。」李娜眼珠子一轉:「你這處廉租房,讓給我,這事就算過去了。」
廉租房!
白松一下子明白了李娜的目的了。、
按理說,我們平時在大街上也不會和乞丐較勁,畢竟什麼好處也得不到。白松還一直在懷疑,這個李娜為啥要跟張靜這樣的窮人家庭鬧彆扭?
李娜這一說就全明白了。
東河苑的有很多房子,比如這個14號樓的全部,都是政府的廉租房。提供給經濟水平差、無房的本地貧困居民,每個月政府收租金,租金為一平米一個月一塊錢左右。
張靜這處房子,一個月的租金也就是四十塊錢左右,可以說是幾乎等於免費。
李娜住在這裡,肯定也是這樣的小房子,她也不可能有資格申請第二套,於是,就打起了鄰居的主意?
申請這種房子,其實是很難的,政府把控的很嚴格,而李娜的意思是,讓張靜一家繼續租用這個房子,但是全家都搬出去,把地方騰給李娜使用。
「我什麼條件你不知道嗎?」張靜嘆了口氣,「我沒有別的地方可以住。」
「那跟我有什麼關係?」李娜一臉嫌棄:「反正,你別說我沒跟你提路子,你自己考慮。」
說著,李娜看向白松:「警察同志,我要去醫院看病。」
張靜想攔著李娜再談談,也自知攔不住,從地上慢慢的爬起來,準備離開。
「好,等我給你開單子,你拿著去醫院看病。」白松點了點頭,先把張靜帶離開了屋子。
張靜出了屋子,剛剛關上門,走了幾步,一下子給白松跪下了,「警官啊…求您了。」
白松站住,咬了咬下嘴唇,轉身把張靜扶了起來,一言未發。
張靜想給女兒頂缸,自認刀是自己砍的,讓警察處罰她。
但是張靜這件事是當局者迷了,李娜根本就不在乎誰被抓,更不是就真想讓警察公了這個事情,而僅僅只是想要讓張靜把房子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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