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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 平淡無奇的審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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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我錯了,我我配合!」李海波慌了。

白松絲毫沒有驚奇,隨手把門給關上了,然後隨意地坐在了李海波身旁,把鞋脫了下來。

李海波本來因為剛剛的驚恐瞪大的雙眼,再次瞪大,仿佛眼珠子都要出來了。

他們確實是當過牙子!

但是,孩子的衣服,他讓手下的人燒了!

不可能不燒的!

手下又不是傻子!

這是在詐他啊!

他準備大喊幾句,還沒說話,脖子被白松輕輕掐住,讓他切實地感受到白松的力氣有多大,緊接著,一隻黑色的、揉成了團狀、有著淡淡的反正不是香氣也不知道是什麼味道的襪子被懟到了他嘴裡。

想吐,吐不出去。

想喊,喊不出來。

想咬,咬不動,好像有點汁水

想咽,咽不下去。

李海波眼睛都紅了,他現在感覺他比竇娥還冤!

剛剛開著門,他那句話,被其他人聽到了!

其他人聽到了會怎麼想????

本來大家還有「攻守共同防線」,這一刻,分崩離析。

李海波此時此刻,他真的想招供了!

他先說,檢舉揭發自己的手下!有可能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但是這個襪子,根本不讓他發聲!

他掙扎了一會兒,好像明白了什麼。

這個警察,可能知道他可能已經準備配合了,但是,並不打算給他這個機會!

劇烈的情緒波動之後,他才感受到了嘴裡的情況,這味道,簡直了!

白松沒有把李海波帶出去。

已經過去了40分鐘,這40分鐘,就是在演戲。

從這些人的情況來看,絕對不是普通的偷狗賊。本來白松還以為有兩個人是收狗的,但是後來才確定這些人是一夥的。

偷狗雖然賺錢,但是想養活五個野心勃勃的男人,還是不夠的。

犯罪團伙是有人數要求的。

比如說,一夥偷河沙的人,那就算是幾百人都可能。

但是,五個人開一輛車出去偷狗,誰信?

偷個狗還需要三個人放風?

白松剛剛去了隔壁的那一家,71號院,那裡殺的狗估計也有偷的狗,但是一些類似於寵物狗的衣服、項圈之類的東西,什麼也沒有看到,估計早就隨手扔掉了。

但是73號院,把所有的東西都歸置在了一起。

這些人還這麼細心?這麼利索?

他們留著這些東西在一起幹什麼?

那肯定是一起集中銷毀,不留任何線索。

而養成這種習慣肯定是有原因的!

再加上之前抓的那個牙婆讓白松對這類案子有了心理預期,而且還有套牌的車子,就讓白松做好了詐一下李海波的準備,於是設計了這麼一波。

他在玩手機的時候,其實就是在聯繫大家。

最開始等大家來的時候,白松就告訴大家,來了以後就顯得都很疲憊,很困,讓他們放鬆警惕

從白松進來的那一刻,從白松多次四處觀察的時候,他就已經開始設計了這一場訊問!

以白松的嚴謹,他每次想訊問,都會是兩個人,開啟攝像機錄像,這樣才能保證證據是真實有效的,否則對方招了,出了屋翻供也沒什麼可說的。

當然,這些人不認識白松,也不知道白松的習慣,他們要是知道,就不會如此了。

「盯著這個李海波,他不配合,也不想說,那就不用他說。」白松跟王華東道:「我出去看看,哪個配合,就先問哪一個。」

說完,白松打開屋子,看了看表,跟柳書元說道:「A市的馬上到,安排警犬休息,咱們加班,我要現場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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