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被雷劈之後的我崛起了 > 第八十九 人,妖共處九項基本原則

第八十九 人,妖共處九項基本原則(2/2)

目錄

小七回去找李遠商議這事該怎麼辦。

而有關部門的談判人員則回去找智囊團,看能不能找出問題所在!

李遠畢竟本身就是人類,而且,他創造出妖類,其實就是為了守護人類,所以,對於殺人的妖方面,他覺得小退一步問題不大。

而有關部門的智囊團,也找出了問題所在:

從前面他們不抵制傷人的妖怪接受人類法律的審判,可以看出,它們並不抵制人類的法律。

但是小七這些妖怪都是某位存在創造出來的,它們自認為自己屬於那位偉大的存在,所以,它們很有可能認為,除了那位偉大的存在之外,沒有任何生物有權利剝奪它們的生命,包括它們自己。

當然,也有可能是,那位偉大的存在已經頒布過,如果妖怪殺人的話,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如果他們接受由人類的法律去審判那些殺人的妖的話,這樣就觸犯了那位偉大存在對妖怪們制裁的權利。

這兩個原因,才是導致商議談崩的主要原因。

既然找到了大致的問題所在,那麼只要解決這個問題便可以了!

在第二次的會談中,雙方各退一步,人類的殺妖犯,將由人類自己審判,人類保證審判的公正性。

而殺了人的妖怪,也將由妖怪們自行審判,但是審判結果需要告知人類。

最後,雙方在這個基礎上,起草、協商了人類和妖怪未來相處會遇到的各種問題,制定各種行為規則。

在這次的協商會中,不僅有針對各種情況的處罰,甚至還有就將來有可能發生的人妖戀,甚至人妖婚姻,家庭進行過探討。

這,便是後來大名鼎鼎的《人、妖和平共處九項基本原則》。

李遠對協商的結果比較滿意,只是想到後面互派使者,李遠就有點頭疼。

自己這邊派幾個妖怪,去袁河鎮,去袁城市,甚至去盛京做使者都沒有問題,但是人類的使者來自己這裡,住什麼地方?吃什麼?總不可能讓人家回歸原始人生活吧?

不過有關部門似乎比較體貼,委婉的向小七表示,人類駐妖族的使館,可以設立在袁河鎮上,這才比較圓滿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有關部門也知道,從上次的傷人案里就能看出,妖怪們住的地方還是山洞啊。

那位幕後偉大存在住的地方肯定不差,但是小七它們連泄露他的存在都不敢,怎麼可能讓人類的使者住那邊去呢?

小七自然是滿口答應,於是,人類駐妖族大使館就這麼定下來了!

而應人類的要求,妖族也派出使者前往袁河,省府,以及盛京的大使館!

而前往盛京妖族使館的,是一隻狐狸。

沒錯,就是最開始,小七說的『你們人類雄性不是最喜歡狐狸精嗎?』中的那隻狐狸。

另外偷偷告訴你,這隻狐狸是母的。

也許小七說過的「人類雄性最喜歡狐狸精「這句話,潛默移化的影響了所有妖怪很多看法,因此,這次每個月有一千絲靈氣薪水的職位,被這隻叫做胡三的狐狸給拿下了。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