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兩百七十章 主持人的不同反應(1/2)
有約翰張的幫助,第二天楊振興和電視台商討合同的事情進展的十分順利。
他的出場費不多,只有兩萬米金,換成人民幣才十六萬。
要知道他在京城台的出場費,一期節目也有十五萬的酬勞。
不過考慮到其他三位主持人一期節目只有兩萬五,楊振興覺得對方還是挺有誠意的。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那些主持人不只是每期節目有固定酬勞,人家都跟電視台簽了合作協議。
在協議規定的時間裡,他們是不允許跳出節目辭演的。
而且有其他新的烹飪節目,電視台會優先考慮他們,同時他們即便不參加,也不能去別的台出演同檔期的節目。
直白的說,電視台這一季節目播出三個月,那這三個月不能參加其他電視台同類型的節目。
等三個月播出結束後,那就沒有束縛了,只要不跟自己台節目撞期就沒關係。
所以一般這些人只要參演節目的酬勞合適的話,還是會選擇參加拍攝。
簽協議電視台是會給這些人一筆不菲的簽字費,來彌補限制這些人不能參加其他台節目的經濟損失。
參演節目的收入那是小頭,簽字費才是大頭。
甚至簽專屬合作協議,幾年內不參加其他電視台節目,只參加這一家,這幾年把身子賣給一家電視台。
簽字費幾百上千萬也不是沒有可能。
簽完合同,約翰張給楊振興算了一筆帳。
「聯邦稅有六級階梯,楊總的兩萬屬於第二梯隊,按照15%來算,CA(加利福尼亞州)的州稅是8%。
楊總最後能拿到手大概一萬五左右。」
楊振興算了算,發現這邊的稅率似乎也沒有對方昨天講的那麼恐怖。
要是按個人所得的話,國內按累進稅率算,差不多也是這個數,可能多少會少一些。
可想到還要額外付給約翰張兩千塊的勞務費,他發現的確是有些費錢。
國內你直接拿著流水或者工資條去稅務部門,那裡的工作人員馬上會幫你算出來要繳納多少稅。
哪裡用得著還得額外找律師或者稅務員幫忙?
不得不說資本主義就是資本主義,連這上頭也要咬一塊肉下來。
合同的事情搞定,楊振興只需要等著電視台那邊召喚,然後去參加節目就可以。
趁著節目拍攝前的空擋,他沒有帶小李,自己一個人出發去找楊玉婷。
在楊振興去找楊玉婷的同時,他作為特邀嘉賓會參加拍攝一期節目的消息,也被三位固定主持人所知曉。
現在節目海選已經進入尾聲,正在拍攝百強晉級階段。
在拍攝休息的時候,他們不可避免的討論起了對他們而言有些神秘的中國廚師。
格雷漢姆艾略特有些費解的對另外兩人問道:「理察森是什麼意思?居然要請一名外國廚師來參加節目?
他們是打算用對方製造噱頭嗎?那為何不請國內的大廚?」
戈登拉姆齊提醒道:「艾略特,別管電視台高層那邊怎麼考慮的,對咱們而言,和這位中國廚師交流一下,是有好處的。
理察森是聰明人,他肯定不會找一個沒實力的人來當嘉賓,對方肯定不是無名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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